有了它,相当于把个税起征点提到4500元?
近日,国家财政部发文宣布:
自2018年5月1日起
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
和苏州工业园区
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一出
多家网站及平台纷纷“报喜”
然而不少网友却一头雾水
今天我们就从普通上班族的角度谈谈
这一政策到底意味着什么
什么是税延养老保险?作用是?
税延商业养老险
是由保险公司承保的
一种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简单点来说就是
投保了税延养老保险
你的部分个人所得税
可以延迟到领取养老金时再交
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减税”
我们都知道
不同的收入区间,个税税率计算也不同
一般收入越高,
交的个税也更高
而一旦你买了税延商业养老保险
那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
就允许将这一部分的保费
在一定范围内从税前工资中扣除掉
等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
允许扣除的部分是有限额的,比如个人的扣除限额是以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计算,哪个低就以哪个为限额。
对个人达到规定条件时领取的商业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哪些人群可以购买此类保险?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在缴纳保费的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
这意味着,投保人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降低税务负担的同时还能多一重养老保障。
《通知》指出,适用试点税收政策的纳税人都可购买。即——
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
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
承包承租经营者
其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均位于试点地区内。
其中,取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是指纳税人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何时领取这部分养老金?
《通知》指出,当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
通过何渠道购买?
税延养老险虽为个人业务、但由企业代办。具体来说,在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
谁最能享受政策红利?
从发布的缴费限额来看,月收入超过5000元以上的消费群体参加都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政策将在中等收入以上的群体中最受欢迎。
来源 | 劳动报财经新闻、沈阳晚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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