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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糟心!今年中秋和国庆重叠了!更惨的是,这个长假有些人都请不了!

2017-08-06 南方都市报


先说一个坏消息!

今年

中秋节国庆节重叠了!

你莫名其妙少了一天假!




不过有人说这样重叠也好,中秋至少能回家过个长假了!不过这么说的小伙伴,你确定国庆长假你不会出游?!


还有一件事情大家发现了没,自从5月尾的端午节后,6、7、8月以及接下来的9月,我们一个小长假都没!!!



难怪南都君(微信公众号:nddaily)最近也觉得,怎么一直在上班,该休个假去避暑了!


然而,还有更糟的消息……


2017年过半,很多员工至今尚未休年假,当你兴冲冲地向单位提出休年假时,单位很可能提出种种理由拒绝你休年假,那么,到底何种情况不能休年假呢?一起来看看吧~




确定员工全年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 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特别提醒: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折算年休假天数:

根据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特别提醒: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无法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5种情况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特别提醒:

如果员工遭遇单位无理决定,不让休年假,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的4种情况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其中包括: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关于休年假

这些问题要清楚


单位必须安排休年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是说,用人单位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职工休年假,而且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的,用人单位只需再支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就可以了。


今年已经休了产假等假期

还能享受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由此,产假和带薪年休假之间不存在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休假。


年假可以申请跨年休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然而还有更更糟的...

2020年中秋和国庆是同一天



我们也是操心得太多了!

不过,南都君要提醒

想请年假出游的盆友们

除了暑假要陪娃的家长

单身及虐狗人士出游还是别选择八月份了

因为这也是一年的黄金旅游旺季

跟你一起玩的会是一大波孩子


7月份新闻晨报拍到的上海迪士尼暑期现场,人挤人!


南都君综合自央视财经(ID:cctvyscj)、工人日报(grrbwx)、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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