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通过网络筹来3.5万余元善款,王凤雅一家可能会与多数眼癌患者家庭一样陷入困境。然而,这次求助最终将整个家庭卷入疑似诈骗的舆论漩涡。
在此事件背后,公众对网络筹款平台的监管责任提出质疑。近年来,不规范的网络筹款甚至诈捐时有发生,信息作假、善款未专款专用成为主要问题。
近日,南都记者以自己的身份实测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三大网络筹款平台,发现用虚假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即可轻松通过三家平台的身份证明审核、医疗证明审核,对外发起筹款求助。
为测试项目完成后能否提现,南都记者将项目链接转发给了几位同事,同事们分别进行了小额捐助。此后,南都记者在三家平台上均提现成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测试的目的仅仅是验证平台漏洞,以督促其完善相关审核机制,因而在调查过程中,记者未将项目链接大范围扩散,以避免无关人员卷入,而仅仅是发动同事进行了小额捐款。
5月30日,上述三家平台的客服人员均向南都记者表示,平台内部均设有审核部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核查项目的真实性。专家表示,平台有义务对个人求助信息进行相应审核,并对举报机制采取相应措施。
乱象:网络筹款频遭诈捐质疑
2017年,河南太康3岁的王凤雅不幸患上一种名为“视网膜母细胞瘤”的癌症。因王凤雅的家庭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其父母通过网络筹款平台向社会求助,并得到了网友的慷慨相助。
2018年3月,有网友报料,王凤雅的父母将善款提现后,并未用于救治王凤雅。5月,一篇题为《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自媒体文章称,王凤雅的父母用募得的15万元善款带着儿子去北京治疗兔唇,却放任女儿的眼病不断恶化最终去世。之后,网友纷纷指责王凤雅的父母涉嫌诈捐。
王凤雅与母亲的合照。
王凤雅一家深陷舆论风波中,但随后事件出现了戏剧化的反转。
太康县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5月26日向南都记者表示,经调查,王凤雅的父母不构成诈骗,已确认当初筹款目标是15万元,但实际上只收到38638元,善款基本用于王凤雅的治疗上,剩余款项1301元已捐赠太康县慈善会。
事件真相基本浮出水面后,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不少网友质疑,在这一事件中,负有直接监督职责的是平台。王凤雅事件发酵后,家属使用的筹款平台水滴筹发表声明,透露了已知情况及调查结果。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成本低、传播快、效率高的网上筹款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王凤雅事件虽然不存在诈捐,但一些不规范的网络筹款、甚至诈捐行为屡屡刺激公众敏感的神经。
此前,媒体曾曝光筹款目标金额超过所需医疗费用的事件,一名乳腺癌患者的亲属称为母亲花光积蓄,后续治疗每月需5、6万元,因此在轻松筹上发起目标30万元的筹款。筹得近2万元善款后,经医院证实,该亲属陈述的病情与事实不符,除去医保报销费用,他们需要自费的医药费仅6800元,且主治医生预测全部费用仅在5万元左右。遭到网友质疑后,该项目发起人后将众筹金额改为5万元。
网络筹来的善款未专款专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有媒体曾报道,女婴洛洛重症住院,家人称无力承担医药费,在轻松筹平台发动筹款,筹到10万元善款,在洛洛不幸去世后一个月,她的父母在朋友圈却晒出了旅游、吃喝的图片,网友质疑善款挪为他用,称“受到了欺骗”。
那么在争议背后,通过网络筹款平台发起个人求助项目,平台是否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筹得善款是否有人监管?对此,南都记者在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网络筹款平台上展开了调查。
实测:
以虚假诊断证明申请筹款30万
三家平台均轻松过审
3月2日,南都记者通过“广州病历单病假单”QQ群联系到群主红某,红某表示可以根据需求制作并提供假病历、诊断证明及入院证明等。
南都记者以患者身份,从红某处购买了到2015年3月2日就诊的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书和2017年9月10日入院的虚假住院证明,病情诊断均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两份证明上都加盖了广州地区一家三甲医院的印章。
虚假病情诊断证明书。
以“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求助!”为标题,南都记者3月7日在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上发起筹款30万元和40万元不等的个人求助项目。在填写完目标金额、筹款标题、求助说明之后,平台显示已成功发起筹款。
此时,不需要补齐资料,三家平台的链接均可转发,进入项目链接也可以进行捐助。但必须完成相关信息认证后,才能申请提现。
南都记者在爱心筹平台上发起的筹款页面。
三家平台的相关信息认证,均需要申请者提供患者身份认证、医疗诊断证明及收款方身份认证。患者身份认证均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持身份证照片。
医疗诊断证明则略有不同,水滴筹需要提供有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入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病情说明书这四个当中的任一种,爱心筹需要在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这三个当中提供任一种,轻松筹则在诊断证明、收费票据、病历、检查报告、出入院证明这五类中提供至少两种。
按照要求,南都记者以自己的身份上传了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持身份证照片,三家平台均显示身份证明审核通过。
南都记者将从网络卖家处购买的虚假住院证明及虚假疾病诊断书,按三家平台的要求上传医疗诊断证明,均通过平台审核,页面显示诊断证明已审核,诊断医院均为前述广州地区某三甲医院。
水滴筹平台身份证明、诊断证明、收款方审核通过。
爱心筹平台身份证明、诊断证明、收款方审核通过。
轻松筹平台身份证明、诊断证明、收款方审核通过。
三家平台上的增信补充部分均为选填,即患者家庭房屋及家庭车辆财产状况等信息可以不填。
在发起筹款之后,爱心筹平台的工作人员致电南都记者,询问求助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病情、住院情况、父母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问题,并称求助页面添加个人生活照可增加可信度、扩大传播。
水滴筹平台和轻松筹平台并未有工作人员致电联系记者。
水滴筹平台于3月7日发来4条系统短信称,筹款效果不佳请尽快转发,并附上客服电话及微信以提供帮助。轻松筹平台则于3月9日发来短信,提供了求助项目中诊断医院的轻松筹爱心志愿者的联系方式,称有问题可与之联系。
提现:
三家平台均提现成功
无需提供善款去向凭据
在调查过程中,南都记者以自己的身份及银行卡作为收款方,通过了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在收款人信息方面的审核。
为测试项目完成后能否成功提现,南都记者将项目链接转发给几位同事,同事分别在三家平台上进行了小额捐助。
三家平台都默认项目筹款时间为30天,如果筹款过程中急需用钱,可选择提前结束项目,进入提现环节。
申请提现时,三家平台均要求填写资金用途,审核通过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打款。南都记者分别于4月10日、4月11日、5月28日申请提现,并均在当日及次日提现成功。
水滴筹平台提现成功。
爱心筹平台提现成功。
轻松筹平台提现成功。
提现成功后至5月30日,南都记者并未提供善款流向的明细凭据,三家平台的工作人员也并未致电联系。
提现成功后,能否原路退还善款?以轻松筹平台为例,南都记者5月30日联系其客服要求原路退还同事的“善款”,客服人员表示“已经打款成功,平台不支持”。
南都记者查看了多个筹款求助后发现,虽然网友可以实名证实求助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对求助信息进行举报,但上述平台均未要求发起人必须公开善款流向的反馈信息。
有媒体曾报道,某求助项目成功募集到了90多万元善款,平台也没有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任何信息反馈。
平台:
有专人负责审核筹款项目真实性
网络筹款平台让做慈善的门槛变低,但真实性如何确认?
5月30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三个平台的客服人员处得知,平台内部均设有审核部门,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核查项目真实性。
“初审是审核诊断证明、病历等医疗证明,复审是审核收款人信息。”轻松筹平台客服人员告诉南都记者。
如何判断患者目标金额是否夸大?轻松筹平台客服称,会让患者咨询主治医生进行评估,由此制定目标金额,“如果审核人员认为患者所患的病,不需要这么多金额,审核人员会帮他进行修改。”
“我们会和医院沟通联系。”爱心筹平台客服向南都记者表示,每一位发起人在项目中提交的医疗证明和制定的目标金额,平台方有专人与患者医院沟通。水滴筹平台客服则称,如果有必要的话,会和患者医院联系。
对于提现后的善款去向,三家平台均未要求发起人公示票据明细,患者可选填。
如何保障善款专款专用?轻松筹平台客服表示,提现之后会有提交公示管理,如果没有公示,将有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水滴筹平台客服称,在提现之前有一个承诺,善款必须用于患者,“目前已经开启了相关通道,提现之后过一段时间需要发布动态,说明钱用在什么地方,患者目前情况如何”。爱心筹平台客服称,“这个需要所有人帮助一起质疑的,不可能平台所有东西都要我们监督。”
专家:
平台应完善信息审核和举报机制
一般情况而言,诈捐事件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筹款信息作假;二是善款未专款专用。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三家网络筹款平台对筹款项目的真实性并未尽到审核义务,对于善款用途也缺乏监管。
为规范网络筹款,民政部于2017年7月30日公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规定:
第一,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
第二,平台应在公开募捐活动展示页面提供举报功能,并在接到举报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对举报人进行反馈,并与相关方面沟通。若举报属实,应立即对活动进行下线处理。
在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三家平台上,均显示有发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字与图片资料完全真实,无任何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的情况,如有不实,发起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平台也均声明,该求助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真实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此外,三个平台在项目发起页面也都有举报按钮。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只有平台方明知求助者发布虚假信息骗捐,仍然允许该求助信息被传播的情况下,才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周浩称,目前针对个人求助,只能依据《合同法》及社会公德进行调整。关于求助者、捐赠者、捐款去向等问题,尚未有相关法律规定,从而在网络筹款平台上的个人求助项目在过程、效果上缺乏规范。
“相对于网络平台,正规的公益组织对于受助对象进行资质审核,都会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救助金的使用情况也会有相应审核流程。”公益筹款人联盟项目组负责人叶盈告诉南都记者,个人有选择求助平台的权利,对于现有的网络筹款平台而言,有义务对个人求助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举报采取相应措施。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出品:南方都市报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张雅婷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为南都记者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