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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李嘉臣”称给于海明捐30万,被抓了!


9月1日,一名注册地在广东江门的新浪微博用户“李嘉臣”火了!


这名自称是开法拉利、兰博基尼的“小富豪”在微博上晒出照片,声称“捐款30万给骑车男于海明”,获得了全国网友力挺“社会正能量”。


随后有网友质疑其炒作、作假。



9月1日下午,微博网友“@李嘉臣”发布了几条微博,先后声称“于海明儿子的医疗费我包了”。



其还转发昆山警方微博并声称“寻找于海明老婆及家人联系方式!本人无偿捐献30万给他儿子作为治疗费用!




其后,“李嘉臣”晒出交行黑卡和PS的转账记录称,“30万捐款已托付给于海明的哥哥于海军”。



昨天(2日)中午,江门一位热心网友向南都记者反映,江门网友微博“李嘉臣”很可能利用“骑车男反杀”事件炒作自己,蹭热点,他已于9月2日中午拨打江门市公安局110报警,110接报后表示“江门网警已经介入调查”。




今天(9月3日)凌晨1时许,广东江门恩平警方通报,网友“李嘉臣”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

2018年9月2日15时许,恩平市公安局110调度室接江门市公安局转来警情:有一名恩平网民通过微博发布虚假消息称为“昆山砍人”事件伤者家属捐款30万元。


接到警情后,恩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新浪微博用户“李嘉臣”真实姓名叫李某涛(男,20岁,江门恩平市人,从事汽车租赁中介工作)。9月2日21时40分,迫于公安机关压力,李某涛到恩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审讯,李某涛如实交代了为达到“网红”目的,于9月1日20时39分用网名“李嘉臣”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虚假捐款信息,后该微博因网友举报被永久禁言。


目前,李某涛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对在互联网上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曾育军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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