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女”的处罚来了!又是200元!
今天(9月20日)早上,湖南衡阳铁路公安处在官方微博针对高铁女乘客霸座一事发布警情通报称:
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岁)乘坐G6078次列车强占他人座位且不听列车工作人员劝阻。我处经依法调查取证,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周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 @广州铁路 也发布了相关处置情况:
铁路客运部门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规定,在铁路征信体系中记录9月19日G6078次列车旅客周某某信息,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购票乘坐火车。该旅客将自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180天内无法购买火车票。
事件回顾
强行占座靠窗位置
广州铁路公安介入调查
9月19日,在湖南永州到深圳北G6078次高铁上,一名女乘客在永州上车后,原本是坐在靠走道的座位10D,但强行坐到了靠窗座位10F。南都记者了解到,G6078 次列车 10:44 由永州始发,预计14:50终到深圳北,历时4小时6分钟。
周某霸占临窗位置。
据网传视频,当列车工作人员协调座位时,遭到了该霸位女乘客的“强词夺理”,她回应乘警称“这座位上写的是10D吗?票上面写了吗?我坐这排是没错的呀,谁说这个位置不是我的啊?”当乘警指着过道处的位置标识,并说女乘客不讲道理时,对方回应“是你不讲道理还是我不讲道理?”
面对乘警让其提供身份证核查车票与乘客信息的要求,女乘客不愿意配合,态度强硬,称“不给你,为什么要给你,我有票啊。”霸占座位不肯让座,与工作人员沟通态度比较恶劣。因安全员无执法权力,最终协调10F乘客被安排到隔壁车厢靠窗座位,霸座女子一直霸占着座位,直到在广州南下车。
9月19日下午,广州铁路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于网上传播的9月19日G6078次旅客“霸座”视频,铁路部门已经关注。目前,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前,在从济南西站开往北京的G334次高速动车组列车上,一孙姓男子因在高铁霸座,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180天内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包括普通旅客列车与动车组列车。
一个月之内
高铁再出现霸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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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实习生 庄萍萍 南都记者 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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