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导演被控性侵!今日他现身道歉:司法之外我已被判处死刑
日前,知名导演钮承泽被指控性侵女工作人员一事持续发酵,继被台媒曝性侵丑闻后,钮承泽失联一天后终于在昨天(6日)晚间发声回应此事。
据悉,女受害者曾在友人的陪同下前往警局报警,警方联系不到钮承泽,在其家门上张贴传唤通知书,而昨晚钮承泽发声表示今天八点半将去警局,说明事情经过。
今日(7日)上午8时30分,钮承泽现身台北大安分局,在现场被媒体重重围堵,他理了光头,戴着墨镜但依然面容憔悴,一言不发走入分局内。
据悉,警方将进行笔录,问讯后将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方将视情况考量讯后请回、限制居住或交保,但若检方认为钮涉有重嫌,且有逃亡、串证、灭证之虞,也不排除向法院声请羁押(可理解为“申押”)。
面对媒体的围追堵截,他称:“我会尽全力配合调查,静待调查结果,相信、期待这会是一场公正的审判。但其实在司法之外,有一场公审已经在进行了,我已经被判处死刑了,钮承泽已经死了。”
随后,钮承泽面对镜头鞠躬90度。鞠躬道歉后,火速离开。
据台媒报道,钮承泽向警方表示,和受害女子两人的关系是“正朝着交往方向进行”,对方也明白他有追求的意思,事发当晚也确实有发生亲密举动,因此他认定彼此是男女朋友,不明白为什么对方会控诉他性侵。对此,受害女子向媒体分享两人对话纪录反击,回应从未感觉被钮承泽追求或有特别照顾,反驳与钮承泽正往交往关系发展。
从女方提供的对话纪录显示,事件发生前二人无太多互动,钮承泽曾约女方喝酒,但被拒绝;事件发生后,钮承泽多次发信息道歉并关心女方心情,但女方表示自己需要时间消化,没办法马上原谅。
律师陈以敦解读,台湾“妨害性自主罪”分为以下四种:若是施以强迫胁迫的强制性交,被害人拿出受伤等证据,成罪机率大增,本刑3至10年;
若被害人在酒醉下被性侵,乘机性交刑度则比照强制性交;
若是利用上司权威,让有业务上监督关系的女下属不敢反抗,属于利用权势性交罪,为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最严重则为下药性侵,恐得面临最轻本刑7年以上徒刑。涉犯强制性交罪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事后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获得原谅不追究,法院通常会从轻量刑;
反之,若在罪证确凿前提下却矢口否认,法院则将之重判。如果确定成罪,即便跟受害人达成和解,钮承泽仍将被判处最轻3年的徒刑。
而值得一提的是,据悉钮承泽涉事时,其执导的新戏《跑马》正在热拍期间,然而受其丑闻波及,此戏后续拍摄情况,也令人担心恐将受影响。其中在这部戏中短时间内增肥26公斤的任贤齐,也令大家担忧他白肥一场。
本文综合自腾讯娱乐(txent 作者:三禾 邵登)、企鹅号娱乐魔王、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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