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天!朋友圈里的代购全变成灵魂画手?笑疯了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中,电商法中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将代购、微商这一群体纳入了监管。消息一出,代购、微商要凉凉的呼喊甚嚣尘上。
有代购明确表示今年不再做了
▼
然而1月1日,最新电商法实施的第一天,各位代购一个个简直都变成了大艺术家。
原本是这种画风的他们
▼
现在都成了灵魂画手!!!
▼
口红算难易程度偏下的了
▼
中等难度画个眼霜也是分分钟的
▼
看得出来剃须刀是真难为各位画手了
▼
超高难度的
把纸尿裤画成面包
(这真不是洗衣机???)
▼
南都君也在代购圈抓到灵魂画手
▼
大家画风还挺统一的
是来自同一套模板吗
▼
据说因为供不应求
“画手”们只能发朋友圈表示:
“大家别催了!还在画!”
▼
接下来几个技能
如果你还不具备
2019您可能没办法做代购了
1、不会“熬汤”的可能要退出代购界了!
▼
2、不会当红娘的可能也要退出代购界
▼
3、家里没有地的,没有土特产的
抱歉,代购可能不适合你了
▼
4、不认识鹿晗妹妹的代购自己反省一下
▼
5、顾客的家电请各位代购多多关心
▼
6、不会几门外国语言也当不了代购了!
▼
所以如今代购们
十八般武艺+画画速成
都是因为《电商法》?
看完以上
网友们被笑疯在朋友圈
▼
@林小伙:现在做电商,要有文化了,八国语言是基础,画画是必须!
@一个喜欢猫的人:2019新年第一笑,笑疯了
@ashar:现在才发现我朋友圈的代购都才华横溢,跟他们一比我弱爆了
@今天饥饿游戏: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林大胆:以后我买东西就看哪个代购画的好pick哪个哈哈哈哈
不过,以上调侃归调侃
实际上
坊间对电商法还是存在不少误解
【误解一】
小规模代购可以不受监管?
南都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均认为,不管代购交易额大小,依托微信、微博、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代购活动的群体,将全部被纳入监管范围。此次电商法所针对的主体,几乎囊括了当下时兴的各类有海淘功能的APP,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里的代购和微商、淘宝上众多的代购店铺等,并不会因为代购们交易额大小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误解二】
所有代购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多位律师向南都记者强调,对于第十条的解读不能用“一刀切”的方式,此条款对于部分低频率、小规模的代购活动,还是保留了法律空间。
【误解三】
禁止代购奶粉和保健品?
在电商法表决通过后,网上纷纷流传以后将无法代购奶粉、保健品一类事关生命健康的商品,即便可以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该类商品也必须贴有中文标签。
南都记者仔细查阅了电商法,并没有看到对奶粉和保健品的相关规定,更谈不上“严禁代购”此类商品。有关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这样的传言主要是源于对电商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曲解。从该条例的措辞可以明确,该条款针对的主要对象是如淘宝、京东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要求电商平台对在平台内销售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的经营者要尽到审核义务,未尽到审核义务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方超强认为并不能从该条款引申解读为以后禁止代购奶粉和保健品。
【误解四】
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
对于此前一直传言的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并且两国纳税的说法,多位律师均向南都澄清这是对电商法的又一误解。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南都记者,电商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代购国也要办理牌照,但在国内持有了营业执照就要纳税,“国内的法律怎么可能管到国外?”
此部分详细内容可戳链接。
你的朋友圈有出现
这些灵魂画手吗?
对于新规你如何看
南都君在留言区等你们~
南方都市报(nddaily)综合报道
南都记者 徐冰倩 实习生 钟伟柔
另据19楼(my19lou,获授权转载)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
跨年晚会“翻车现场”感受下!哈哈哈哈,网友:汪峰必须热搜第一
点个“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