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刷手机,将4岁女儿遗忘车内致死,事后质疑幼儿园
近日,“湖南一男子送女儿上学途中看手机,将孩子遗忘在车内一天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家长认为,孩子未请假一整天没去学校,也没有老师通知家长,对幼儿园管理提出质疑。
今天(11日)上午,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的真实性,并称“事情已经解决”,涉事幼儿园向家长赔偿3.2万元,双方和解。
图据湖南经视
事发于4月8日早晨8点,家住益阳市赫山区的4岁女童琪琪(化名),一大早由父亲开车送去当地的万源幼儿园上学。
琪琪父亲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因途中接到了一个电话,思路被打断,又看了会儿微信,后来忘记了车内还有要去上学的女儿,直接将车开走,并在下车锁了车门。
当天17时,琪琪妈妈去幼儿园接琪琪,发现孩子不在幼儿园,赶紧联系丈夫胡某,两人开始四处寻找女儿,最后在轿车后排座椅下找到脸色发紫的琪琪,当时已无生命体征,琪琪的家人悲痛不已。
从早上孩子出门上学到被妈妈发现没有到校,时间过去了9个多小时。南都记者查询发现,4月8日当天益阳气温一度超过30℃。
事后,琪琪父母质问幼儿园,“当天没有为孩子请假,她一整天没有去幼儿园,为什么没有老师通过电话或信息向家长确认孩子去向?”万源幼儿园对此未公开回应。
4月11日上午,南都记者多次电话联系该幼儿园,均无人接听。随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向南都记者证实了此事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告知“事情已经解决”。据了解,经调解,涉事幼儿园向家长赔偿3.2万元,双方和解。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父亲将女儿遗忘在车内致其窒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女童父亲的刑事责任。
南都记者联系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赫山派出所,对方表示此案暂不便告知。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文武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报道中披露的情况看,应算过失致人死亡。”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实习生 吴丹丹 南都记者 黄驰波
标星+置顶南方都市报
一秒找到南都君
▼
点个“在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