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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二人长期贩卖婴儿,一审被判死刑!
母女二人贩婴一审被判死刑!南都记者从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5月31日,该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等12人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二人系母女关系。
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山西忻州代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开始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2017年6月27日,刘利萍、徐庆全携带一男婴去往山东贩卖途径阳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庭审现场。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等十二人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系贩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传宾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南都记者获悉,此案是近年来山西侦破的最大一起跨省拐卖儿童贩卖案件。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詹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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