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患病,爸妈抓阄决定谁陪孩子走下去!筹款已超百万
近日,一则“父母抓阄决定谁陪孩子走下去”的视频在网上传播,江西柯先生夫妻二人身患癌症,柯先生自己决定放弃治疗,让妻子和身患红斑狼疮的女儿继续走下去的故事让网友泪目。
视频截图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不少好心人向柯先生一家捐款。水滴筹、轻松筹、中华儿慈会等多个筹款平台的公开数据显示,累计筹款金额已超百万。不过,柯先生女儿的主治医师告诉南都记者,“目前病人的身体状况很差。后续能否痊愈以及治疗费用都不得而知。”
家庭贫困、无力负担
患癌夫妻抓阄决定“去留”
近日,一则“父母抓阄决定谁陪孩子走下去”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来自江西的柯先生和妻子做出一个艰难决定,通过抓阄决定“留下谁、放弃谁”,留下的人需继续接受治疗,并陪着女儿度过余生。
南都记者了解到,柯先生一家三人接连患上重疾,沉重的医疗费用让家庭不堪重负。2015年,柯先生自己被检查出胃癌,接受化疗后,目前正吃药控制。2016年,柯先生妻子又被查处患上乳腺癌,柯先生卖掉城郊的自住房为妻子治病。6月29日晚,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和妻子二人目前没有生命危险,主要是日常复查、吃药等。两人每月花费3000-4000元左右。“但是癌症也可能扩散,以后会不会再生病也不好说。”
然而,2019年,病魔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柯先生的大女儿安安(化名)。柯先生介绍称,大女儿安安才16岁,正在上高一。今年5月,安安突感身体不适,随后被查出系统性红斑狼疮,目前正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
接二连三的重病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柯先生介绍说,他和妻子平常在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或者在工厂里做普通工人,平均每人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现在家里三个人治病,经济上确实比较困难,“前几天孩子重症的时候做强化治疗,一天都要花1万元左右。”
6月26日,柯先生和妻子两人通过抓阄决定“去留”。妻子抽中的纸团为空白,意味着妻子要接受治疗,和女儿一起走下去。视频中,柯先生表示,两张纸团其实都是空白,他只是希望能把有限的钱留给妻女,“不这样做,她也不会死心塌地去治疗,要把机会让给她”。
爱心汇聚,累计筹款超百万
医生:“最大的问题不是金钱”
柯先生一家的故事经媒体报道扩散后,不少爱心人士主动向柯先生一家捐款,包括向公示的柯先生妻子的银行账号转账,向柯先生本人捐款等。南昌大学一附院肾内科的医护人员也在近日组织捐款,向柯先生一家直接捐助了8000多元。
6月29日晚,南大一附院肾内科一病区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此事经报道后,不少爱心人士直接致电医院希望捐款。不过,目前募捐均由家属方面实施,善款并不通过医院转交。
除了直接捐款外,南都记者注意到,柯先生一家也在水滴筹、轻松筹等第三方筹款平台上发起了筹款计划。其中,水滴筹项目由柯先生妻子发起,累计筹款96847元。筹款页面显示,该项目已于6月29日下午结束,申请提现的原因是“医院需要交钱,所以提前结束”。轻松筹项目由柯先生发起,截至6月30日上午11点,已累计筹款26705元,筹款计划尚未结束。
与此同时,中华儿童慈善基金会也于6月29日就柯先生一家的遭遇发起微公益项目。该项目于6月29日下午15:48上线,短短5个小时内就完成了90万元的筹款目标,捐款人次达44896次。募捐公示信息称,家长承诺按需使用捐款,如果善款有剩余将转捐给其他有需要的贫困患儿。
不过,6月30日上午,安安的主治医师南大一附院肾内科医生魏昕告诉南都记者,“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金钱,钱也不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
魏昕介绍说,安安目前已住院一个多月,但是病情还没有完全稳定。除了红斑狼疮外,还引发了重症肺炎,安安的身体状况堪忧。“我们肯定会积极救治,希望她早日康复。但目前的情况来看,病人的身体状况很差。后续能否痊愈以及治疗费用都不得而知。”
慈善机构收取善款6%手续费引争议
南都记者注意到,为柯先生一家筹款的多个渠道中,中华儿慈会在微博上发起的微公益项目金额占比最大,目标筹款金额为90万元。
筹款公告显示,该募捐项目收款方显示为中华儿慈会。同时,项目发起人——9958华中救助中心将收取筹款额的6%作为项目执行成本费用。具体费用包括“一线核实评估、医疗渠道对接、自媒体平台筹资运营、医疗治疗动态探访和反馈、善款支出和票据核销监管、项目结项调查工作等”。
6月29日晚,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今天下午,有个人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帮我们,问我后续治疗需要多少钱。我不知道要多少钱,他就说定90万。”不过,关于募捐需要收手续费一事,柯先生表示“自己并不知情”。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儿慈会成立于2010年1月,是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其法人代表显示为王林。而9958项目是中华儿慈会旗下四大主项目之一,主要“救助在各种困境中的少年儿童”。
6月29日,南都记者于多次联系募捐公告中留下的400联系电话,不过暂时无人接听。
律师观点
筹款收取费用合理
但善款支出需透明
广州连越律师事务所林俊男律师表示,根据《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等相关条款,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可以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但是,其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而在年度管理费用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中,管理费用以签订捐赠协议为准。
林俊男认为,新闻事件中涉及的募捐项目在项目详情里已对成本费用等进行了公示,故爱心人士的捐赠行为,应当视为“其已认可该公示内容”。
此外,对于剩余的善款,林俊男认为慈善组织应该做到“公开透明”。
林俊男表示,依据《慈善法》,对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那么应当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为打消社会公众的疑虑,慈善机构应当做到透明化,将募捐资金的每一笔支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毛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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