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一封江苏徐州女教师的绝笔信在网上广传,女教师随后失联,此事持续引发关注。
4日19时35分,徐州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工作,已于当日下午18时50分许平安找到李秀娟夫妇。19时40分许,南都记者从徐州市云龙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获悉,李秀娟正在该所协助调查。至当日23时,当事人李秀娟夫妇已从派出所内离开,目前已回到了其徐州出租屋中。
女教师发绝笔信引关注
8月4日上午,一篇《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关注。
该文章当事人自述名叫李秀娟,其与丈夫均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周楼小学教师。该女教师在发布疑似绝笔信后失联。
该文章自述称,其9岁的女儿嘉嘉被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失明后,其与丈夫在寻求索赔及带女儿北上求医过程中,遭遇当地有关机构“不公平对待”,因此产生轻生念头。
事发后,有丰县居民告诉南都记者,担任教师的李秀娟“人不错,我们都很同情她。”
李女士发布的全家福。
4日下午,南都记者尝试添加当事人李女士的微信,注意到其朋友圈最新一条内容为转发上述文章链接,并附有文字“跪求大家帮忙转发扩散,我们一家四口感激不尽”,发布时间为4日中午12时23分。截至4日15时,该文章中所留的联系方式一直处于忙音状态。17时27分,南都记者尝试拨通了当事人李秀娟的电话,对方在接通两秒后随即挂断。
4日15时许,针对网传“徐州女教师疑发绝笔信后未归”一事,南都记者从江苏徐州丰县公安局获悉,当地公安局已针对此事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待核实后将对外公布相关情况。16时14分,徐州市丰县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当事人李秀娟反映的不公正待遇问题开展全面调査,并将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公正严肃处理。
8月4日19时35分,徐州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工作,已于当日下午18时50分许平安找到李秀娟夫妇。
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李秀娟夫妇被找到的地点位于徐州市泉山区云龙湖景区。南都记者查询获悉,云龙湖距离徐州丰县城区约85公里,湖区水面面积6.76平方公里,最深处3.9米。
19时25分,当事人李秀娟告诉南都记者,其被警方带走,其目前人在派出所协助调查。19时40分许,南都记者从徐州市云龙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获悉,李秀娟正在该所协助调查。工作人员表示,李秀娟夫妇二人目前就在珠山派出所内。南都记者问及他们精神及身体状态,工作人员表示“都很好呢”,但表示其它细节需联系徐州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与此同时,一份名称为“丰教报字【2019】44号 签发人谢辉”的丰县教育局报告引发关注。4日晚,南都记者从丰县教育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份报告内容属实,确由教育局负责人签发,签发人员谢辉系丰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报告显示,针对李秀娟因女儿眼睛被误伤反映一事,丰县教育局称,李秀娟反映其是丰县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梁某某家长,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调查其女儿在学校被打伤、眼睛致残的问题。
报告提及,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梁某某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常老师进行调查处理,未发现梁某某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某某正常上学。约一个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某某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报告称,丰县实验小学曾多次协调此事,李秀娟提出的36万多元赔偿金协调未果,涉事学生家长及学校均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但遭后者拒绝。对于处理结果,报告称,李秀娟表示不服,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查请求,也未走诉讼途径解决诉求。报告称,李秀娟身为公职人员,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报告最后称,该县教育局及实验小学代付了3万余元的治疗等费用,建议剩余费用李秀娟通过法院途径解决。南都记者 黄驰波 见习记者 诸未静 程小妹 刘珺雅*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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