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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友转账520元、1314元,分手后想索回,法院判了!
男方:
“经常转账帮助女友,对方突然消失”
女方:
“汇款是用来表达爱意和相处时开销”
2019年3月31日,阿辉通过朋友帮助,与小黎一起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处理期间,小黎承认与阿辉外出消费花费5至6万元,买衣服和化妆品等几千元,现金为1万元,阿辉有转账记录证明的款项为26572元。阿辉认为,小黎以虚构事实的方式欺骗阿辉,所得款项应予以返还。为此,阿辉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
未构成借贷合意,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刘军艳 通讯员 张小敏 罗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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