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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拍下惊人一幕!广州年货摊大妈当托、桌下调包,一单药材数千元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20-01-24

春节将至,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沃尔玛超市前,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巨型白色临建帐篷引人注目。“广州(天河)棠下首届年货购物节”就在此举办,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保健品、衣物、饰品等。

然而,近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有多个售卖中药材的摊位暗藏猫腻——中年妇女当“托”哄骗顾客,卖家粉碎药材“打死狗讲价”,甚至掩人耳目在桌下调包商品,不少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在层层“套路”下被迫买了数千元的中药材。

【南都N视频】小N监控室

值得注意的是,多名被“坑”的消费者向南都记者展示,这些有猫腻的中药材摊位的交易收款方名字与该年货节的承办方广州鼎圣展览策划服务有限公司相吻合。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包括销售中药材等。

南都记者已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市天河区有关部门反映。1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分局表示将马上跟进。1月16日,广州天河警方回复南都记者称,已将线索转给相关警种。

“广州(天河)棠下首届年货购物节”的中药材摊位

售卖:
几个“壮阳果”要价一千多
摊位未展出经营资质

近日,置办完年货的广州市民王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称,怀疑自己在天河区棠下遭遇了“中药材骗局”。他反映,1月8日晚上,他在位于天河棠下沃尔玛超市正门口的“广州(天河)棠下首届年货购物节”看见有中药材摊位,他在摊位前中年妇女游说下挑了几个“壮阳果”,万万没想到,这几个“壮阳果”称重后卖家居然要价一千多元。

王先生回忆,他挑选时掂量着也就一两重,随后接受了卖家的建议将药材切片,孰不知,这些原材料切片后拿上台面一称,足足有一斤重。

桌子下提前准备包好的打碎切片的药材

“他把药材倒进切片机以后,所有的操作都在台底下,完全看不到。”王先生称,当时看到旁边的阿姨一口气买了一大包,在她的极力推荐下,想“买点试试”,也没有还价,后来,卖家对已经切片的“药材”要价一千多元。

“他说我已经切片了就必须购买,但我完全不相信当时挑的原材料有这么多。”经过据理力争,最后卖家才愿意让王先生购买其中部分产品,共消费240元。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1月9日晚,南都记者乘坐BRT从越秀区前往位于天河区棠下村附近的年货节现场。一路上,南都记者发现多个公交车站的广告位都被该“年货节”的大面积广告占据。

在棠下村BRT站一下车,一个足球场大小的巨型白色临建帐篷引人注目,占据了沃尔玛超市前的整个广场,多个入口都布置了充满年味的装饰,“年货购物节”的招牌相当亮眼。广告招牌显示,该年货购物节从2019年12月27日持续到2020年1月19日,于每天10时到21时营业。1月9日19时30分左右,南都记者进入“年货节”现场发现全场共有近百个摊位,销售商品主要包括食品、保健品、衣物、饰品等。全场共有6个类似报料人所指的中药材摊位,均匀分布,每个摊位前都有1到5名顾客正在仔细挑选药材。

南都记者走近其中一个中药材摊位,摊主立马热情招待。南都记者看到,摊位售卖的药材主要包括石斛、花旗参、田七、当归、“壮阳果”等,标价都是几元一克,而摊位内并未展示摊位的任何经营资质,也没有公司招牌。摊主自称是“批发商”,售价相比超市里“便宜很多”。

南都记者扫描摊位的微信收款二维码发现,收款方名称显示为“广州鼎圣展览王X新”,与“年货购物节”的唯一承办单位“广州鼎圣展览策划服务有限公司”相吻合。经一一核实,现场有6个中药材摊位的微信支付收款方名称均含有该公司名称字眼。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州鼎圣展览策划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番禺区大北路,于2011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并未显示有药品相关经营资质。

帮腔:
中年妇女当“托”全场游走
卖家粉碎药材“打死狗讲价”

“要多要少都可以,没效也不敢在这摆摊,这可是以前的救命仙草”,前述摊主声称药材从安徽运到广州出售,边说边倒出一杯淡黄色“石斛水”让南都记者试喝。推荐期间,旁边一位正在挑选药材的女士主动跟南都记者搭讪,夸赞起这款标价“8元/克”的“铁皮石斛”,试图劝说南都记者一同购买,来让摊位老板“便宜点”。

南都记者向身旁推荐石斛的女士询问石斛的药用功效,对方介绍称泡水喝可以治胃胀、便秘,缓解烟酒过多、熬夜症状,“你有肾结石也可以排出来,我以前有很多痘痘,喝了十来天就好了,排毒养颜!”该女士带着南都记者,经过与摊主“讨价还价”,店家同意将“铁皮石斛”以半价4元/克“特惠”出售。

1月10日晚,南都记者再次前往“年货购物节”现场,看到在上述6个卖中药材的摊位仍有不少的“熟面孔”,她们或停留在不同的摊位挑选药材,或在摊位附近徘徊,这些扮演顾客的“托”以中年妇女为主,每当有顾客在摊位前停留,原来假装正在挑选的妇女便立马热情搭讪,向顾客极力推荐,而徘徊在附近的“托”也陆陆续续走向摊位,表现出对药材的强烈兴趣。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除了有前来购物的市民,还有多名市民在卖中药材的摊位前与摊位老板争执扯皮。

其中,何女士是租住在附近的打工族,打算在年末来年货市场买点实惠的东西,讲述起刚刚的购物经历,她情绪激动,怀疑自己“被骗了”,感到后悔不已。

何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原本她只想花个两三百元买一点石斛,挑选过程中,旁边的阿姨一直热情地帮她把药材往袋子里装,并一个劲儿说“不多不多”,当她拒绝再往袋子里再加的时候,卖家转身就将石斛放到机器里打碎。“整个打碎的过程我都没有看到!老板拿着粉碎的成品称重,报价‘五八八’,我还以为是588元,刷卡时竟然刷了5880元。”何女士说,“我跟老板说我不买这么多,让老板给我退款,但他说药材已经打碎了,交易没办法撤销,我只能买下。”

争执无果,何女士只好自认理亏,带着两袋药材离开。南都记者陪同何女士到药店,称得买到的成品重量为3斤。何女士说,她当时曾质疑将药材打碎的做法,而旁边的阿姨一个劲地附和老板并建议打碎,她也随之放下了警惕。

消费者花了5000多元买的药材

调包:
商家桌下动手脚
“成品”早已准备好

1月10日晚上,南都记者向6名在其中一中药材摊位消费的顾客了解到,他们都称意识到这个摊位“很坑”。据了解,他们前去选购中药材后,都被建议把挑选好的原材料“切片”或“粉碎”以“更好地吸收”,最后对被切好或者被粉碎的“药材”称重后,重量都超出他们的预料,被要价500元到数千元不等,他们基本都因为“远远超出预算”而拒绝达成交易,进而在摊位经历了不愉快的纠纷。

其中,附近居民陈女士表示,当时卖家把她挑选的田七打成了粉末,并要价1900元,她当即对总重量提出质疑,她认为自己选购的原材料根本没有这么重,表示“没带够钱”拒绝支付,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各让一步”让她消费500元购买了其中一部分,另外的部分则由现场当“托”的妇女假装为其分担。

多名消费者指出,这些中药材摊位将药材打粉、打碎或切片的步骤都在桌子底下完成,且目测前后重量相差不少,他们怀疑,卖家蹲到桌底下“取货”的动作定有猫腻。

为了调查真相,南都记者在摊位打烊时将监控摄像头安装在角度对准其中一个摊位内部的帐篷高位处,摄录1月12日8时到15时的摊位内部情况。

监控画面显示,1月12日8时到15时有3到5名中年男女频繁出现于摊位前扮演顾客,期间变换着装,甚至进入摊内与摊主交换“角色分工”。每当有顾客前来,几名“演员”便伺机而上。

托儿进入摊位跟摊主交换。

之前还是顾客的托儿,摇身一变就成了卖家。

多人当“托”哄骗顾客仅仅是这个中药材骗局的第一步,南都记者调查发现,正如消费者们所怀疑的,这些在“年货节”上卖中药材的人,以“切片”、“粉碎”为借口,在桌下调包了原材料,给消费者的并不是现场选购的药材,而是早已准备好的不明成分的粉末或切片。

监控画面显示,1月12日14时30分左右,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年轻女士在引导下挑选了一包药材,卖家随后把药材倒入放在桌面后方的机器,该机器处在站在摊位外的消费者的盲区。南都记者发现,此时充当卖家的妇女,恰恰正是前两天在前述消费者何女士身旁疯狂推荐的“托”。

画面显示,正在该年轻女士选购的中药材被“粉碎”时,身边有多人与其攀谈分散其注意力,卖家则蹲到摊位底下,机器“打粉”的声音也随之消停。

但是,卖家并没有接触药材粉碎的机器,而是直接从桌子底下掏出了几袋装好包的粉末“成品”,依次放在桌下的磅上称重,最终挑选出一袋拿上台面交给顾客,至此调包完成。

调包现场,卖家在称重,找合适重量的药材调包。

律师:
商家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
警惕消费陷阱

日前,南都记者已将有关情况向广州市天河区有关部门反映。1月13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河分局表示将马上跟进。1月16日,广州天河警方回复南都记者称,已将线索转给相关警种。

那么,如何看待“年货节”上摊位主这种并不透明的“调包”行为?江苏金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晋国告诉南都记者,店家的销售行为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他介绍,中药材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除了中药材中天然的、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或者合成的部分中药可以不经批准直接以农副产品的形式售卖,国家对药材的管理采取许可证制度,商家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才可以公开售卖。他举例,像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制剂或者其他中药制品等都是需要经营者具备相应的资质才可以出售的。

对于南都记者在现场调查发现有很多“托”煽动消费者购买的情况,孙晋国表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或者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此外,也不准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或者是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孙晋国认为,在本起事件中,消费者在遭遇购物陷阱后,应当第一时间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请求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可以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他建议消费者以后在购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贪小便宜,尽量选择到正规的、手续齐全的商场选购商品。对于商品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且无法出示正规的手续或者经营许可证件的,更要提高警惕。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肖恩 苏海伦
摄影:南都记者 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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