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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我儿子过来自首的!”她转身后跪地痛哭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位母亲将涉嫌卖口罩诈骗的儿子送到派出所自首的视频传遍网络。

3月5日上午,由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起诉的该宗口罩诈骗案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光(视频中的儿子)因诈骗数额高达70余万元、母亲亲自送其自首等因素,传遍网络,该案由禅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郭俊峰出庭支持公诉,禅城区法院院长谢阿桑担任审判长,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指派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禅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2020年2月1日被告人黄某光在没有任何口罩存货的情况下,分别在百度贴吧、微信群、微信朋友圈上发布“有一次性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并附上从网上下载的口罩图片,诱骗被害人添加其为微信好友,或者通过主动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向其转款以购买口罩。在10天内,黄某光竟骗取了6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04550元,并且将该款项用于网络赌博。 



2月10日,黄某光在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

“我带我儿子过来自首的!”2月10日23时左右,一名老妇人开着电动车载着一名年轻人,来到了佛山禅城公安石湾派出所大厅内。原来,这位妇人是带着她的儿子来派出所的。她在把儿子交给警方,恨铁不成钢的她还痛打儿子。然而,将儿子交给警方后,这位母亲痛哭流涕,一度跪倒在地。

2月14日,禅城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当日,专案组即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联系沟通,提前介入,协调案件侦查及引导证据收集的情况。并于2月17日该案呈捕,当日批捕,21日起诉到法院。 

禅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法定量刑档次已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本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仅侵害了群众的财产安全,也严重妨害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同时,黄某光将赃款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导致无法退赔,依法应予严惩。 

另一方面,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禅城区检察院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上述意见,判处黄某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检察官提醒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比例增加。广大市民在通过网络购买防疫物资时,要仔细甄别,尽量通过经网络平台认证的电商购买,切勿轻信私人发布的售卖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要注意保留网上聊天记录、图片、音频视频、转款记录等证据,如发现自己被骗,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涉疫情犯罪案件打击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民财产安全。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部分据南方日报(记者 夏小荔 通讯员 张亿)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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