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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女子被奸杀,但检察官却说关键证据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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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妻子遇害
疑犯落网
接到报警后,增城区警方联同报案人亲属和村民上山寻找。次日零时,在三眼塘后山的竹林里,发现梁某祥妻子的遗体。
经勘验,遗体胸腹有大面积擦划伤痕、文胸背部扣合位置呈扭转反扣状态,双脚穿着袜子,两只鞋散落于相距二十余米的草丛中。
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
警方在被害人的遗体上检出了含有Y染色体的DNA,指向一定范围的男性群体。通过大范围走访,查看周边视频监控,发现同村村民梁某泉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12月18日17时,警方依法拘传梁某泉。经审讯,梁某泉供认了其用藤条勒死被害人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排除非法证据
令人没想到的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案件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丁乐、李玉在查看公安机关移送的录像资料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梁某泉在现场指认作案工具时,违反了规范程序。
录像画面显示,犯罪嫌疑人在现场向民警描述作案经过时,随手拿起地上的藤条,还翻看辨认,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取证程序规范要求佩带手套。
检察官还详细审查了警方另外3个执法记录仪所记录的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的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指认现场时,除了没有佩戴手套,还一直未佩戴口罩,并且在指认作案工具的时候,边伏身查看,边喃喃自语。
这一定案的直接证据如果被排除,将导致定案证据不足。
要客观公正立场
也要伸张正义让犯罪嫌疑人就这样逃脱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说:“检察官既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同时也要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关键证据虽然被排除,但丁乐、李玉没有放弃对补充和完善证据的追求。
她们两次到刘家村后的山竹林和荔枝林犯罪现场进行了复勘,还走访刘家村被告人和被害人住所以及被告人购买啤酒的士多店,查看村内监控视频,实地勘查各条进入后山的小路,仔细分析研判作案路线以及作案时间,多次与法医进行深入探讨。
最后,她们提出要对相关物证进行重新鉴定。
此时距案发时间已经过了九个月,警方认为当时应提取的检材均已进行检验,很难有更进一步的突破。在她们的一再坚持下,警方决定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对物证进行重新鉴定。
让沉默的物证“说话”
该DNA鉴定意见成为了指控犯罪嫌疑人杀害被害人最有力证据。
检察官引导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做了测谎测试,然而犯罪嫌疑人梁某泉没有通过,心理防线被彻底突破,当场表示愿意认罪,并逐一还原了作案细节。
2018年9月1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案件依法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8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某泉再次翻供,检察官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指控证明体系,让沉默的物证当庭说话,得到合议庭采信支持。
2018年12月26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书对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全部采纳,判处被告人梁某泉死刑立即执行。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易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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