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男学生踹伤猥亵男反被刑拘”一案持续引发关注。今天(8月27日),南都记者从男学生小胡的代理律师黄继军处获悉,案件已进入重新调查阶段,他将为小胡作无罪辩护。黄继军向南都记者确认,根据永州市公安局通报,此前的案件撤销,小胡此前被刑拘记录也将撤销。据南都此前报道,今年6月1日,17岁女生小艾在湖南永州冷水滩一商场内逛街时,被一名52岁男子雷某某故意用肘部袭击胸部。双方在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后,小艾确认雷某某涉嫌故意猥亵并报警,雷某某试图逃跑。小艾的同行同学小胡在制止雷某某逃跑时,将其踹伤。当晚雷某某承认故意猥亵行为,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雷某某赔偿小艾300元并被行政处罚。10天后,6月10日,雷某某称因被踹倒受伤要做手术,小胡的父母给雷某某交了1万手术费后,雷某某要求赔偿20万,遭拒后小胡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于8月21日被刑事拘留。永州市冷水滩公安分局8月21日通报确认称,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某某予以刑事拘留。此事随后引发网友热议。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回应网民关切通报称,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8月27日,小胡的代理律师黄继军告诉南都记者,他将为小胡作无罪辩护,主要原因一是雷某某的猥亵行为是事实存在,无争议;二是小胡没有故意伤害对方,当事人第一时间到商场监控室调取录像证据,随后才报警。其补充称,由于小胡当时手部打了石膏,不便用手抓住雷某某,为了阻止雷某某逃跑,改用脚踢了雷某某一脚。在雷某某倒地后,小胡未继续加害或泄愤,而是等待民警到场,属于扭送行为。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扭送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对于网友所关心的小胡作为高考生,此前被刑拘的记录问题,黄继军表示,案件撤销并重新调查,小胡此前的刑拘记录也将被撤销。其补充称,目前永州市公安局已提级重新调查此案,案件进入重新调查阶段,“我们会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此前在8月26日,小胡的父亲在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胡在当天凌晨1时到家,“目前心理很稳定”。对于这次的经历对小胡的影响,胡先生称,“我们父母也会对他进行引导,目前来看没有出现太激烈情形。”胡先生表示此事也影响到小胡的高考,“这次考得不好也是事实,小胡还未决定是升学还是重读,但只要他喜欢学的东西,我们都尽力支持他去学。”*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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