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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紧急排查!深圳一知名豪宅天降苹果,砸伤婴儿!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 2020-12-19


还记得2年前

被高坠苹果砸伤的广东东莞女婴吗

事发后,她被送往深圳儿童医院治疗

但情况一直不容乐观

事情一直牵动着大家的心


南都报道回顾

判了!高空掉苹果砸伤女婴,肇事者监护人要赔185万


而近日

高空坠落苹果砸人

这样令人害怕的事情再次发生

 深圳一知名豪宅小区内

天降苹果,砸伤婴儿


11月26日,南山区华润城润府一期内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名约5个月大的婴儿被从天而降的苹果砸伤头部,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南都记者也向警方了解情况。


【南都N视频】视频剪辑、编辑:黄铭涛



从天而降的苹果

砸伤5月大婴儿头部


11月27日上午,南山区华润城润府一期居民向南都记者反馈称,小区内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婴儿被从天而降的苹果砸伤头部。


润府一期小区内事发楼栋。


据居民提供的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在群内发出的情况通报显示,26日17时15分许,一名奶奶抱着4个月20天大的婴儿经过5栋时,从高空落下“半个苹果”砸伤婴儿头部。


婴儿送医检查发现头部左侧表面红肿、但综合表现正常,因年龄太小、不能进行CT检查,后其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观察。通报中称,事发后物业服务中心报警,警方到达后对事发楼栋进行了排查,暂未有业户主动承认。



此外,南都记者

也向警方了解详细情况


警方:

对事发楼栋进行排查

现场遗留一苹果残骸


南都记者了解到,11月26日17时29分许华润城润府一期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小区5栋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一名约5月大婴儿头部被砸伤,警方到场后对事发楼栋进行了排查,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


据悉,婴儿被砸后神志仍清醒,后被送至医院诊治,现场则遗留有未吃完的苹果残骸。


居民提供的事发后现场情况照片。


昨日(27日)

南都记者也前往该小区走访


走访:

事发楼栋下常有孩童经过

隔壁为一幼儿园


昨日,南都记者在润府一期现场看到,事发的5号楼栋下常有家长抱着孩子或推着婴儿车经过。据现场居民介绍,小区除了孩子多,还与一幼儿园仅一墙之隔。



南都记者发现,小区旁的这家爱德幼儿园与此次发生高空坠物的5栋,仅相隔一条不到10米的道路。



此外,南都记者还注意到,事发楼栋有近40层高,除一楼大堂门口上方有伸出的遮挡平台,其他区域仅有绿化带与楼下道路隔开、并无高空防护设施,楼栋周围也没有安装摄像头。



前述居民提供的物业服务中心通报称,小区加装防高空抛物摄像头一事已完成预算造价审核,并取得《预算审核造价书》,现正签订合同,预计12月中旬进场施工。


南都记者就此事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会电话联系南都记者。截至发稿前,记者暂未收到回复。


据安居客网站信息显示,华润城润府一期总户数达2137户,小区目前均价为17.9万元/平方米。


希望警方早日破案

找到扔下苹果的“罪魁祸首”

“高空抛物”,实在太可怕!

   


近年来

高空抛物事件屡屡发生

垃圾、菜刀、洗发水、哑铃……

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

都能“自由落体”


一桩桩高空抛物事件

酿成了不少“天降横祸”


高空抛物致孩童受伤事件

并非首例


1

东莞女婴被苹果砸伤

今年一审判决:赔超185万


2018年3月,东莞塘厦观澜碧桂园小区,一名3个月大女婴被从天而降的苹果砸中头部后被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救治,经检查其为重度颅脑损伤、顶骨粉碎性骨折。


今年3月31日上午,该案取得最新进展,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


2018年3月12日,深圳儿童医院,被苹果砸伤的小朋友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而在今年

深圳也发生过

高空坠物砸伤孩童事件


2

2020年5月

深圳6个月大女婴

被洗发水砸中头部


今年5月11日晚9时许,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汇景苑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名在母亲怀抱中的6个月大女婴被高处掉下的洗发水瓶子砸中头部。


6月26日,南都记者从南山警方获悉,经过比对寻找,且涉事人员主动说明情况但不是人为抛掷。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高先生表示女儿已出院恢复。



南都报道回顾

6个月大女婴被洗发水砸中头部,涉事人员已找到!


随手一抛轻飘飘

可能让他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而在法律上

高空抛物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最高法:

故意高空抛物

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为加大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完善或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  2019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表决稿)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明确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高空抛物责任。


●  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提到对故意高空抛物,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  今年6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从高空抛掷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

据南都记者此前报道


今年9月,深圳市罗湖区一男子醉酒后从24楼的家中扔下两块哑铃、一辆拖车和其他物品,后其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成为高空抛物入刑后被批准逮捕的罗湖区第一人。



近年来高空抛物时有发生

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巴掌大的西瓜皮也可能要人命







拒绝高空坠物

安全风险和隐患不容忽视

建议大家务必做好这些


一、固定或看护好自家高处物品并及时清理(如阳台上的花盆、衣物、凉衣架、易被风吹落的物品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发生。


二、尽量固定或关好门窗,以免风大损坏玻璃等设施。


三、天干物燥,请各位业主、租户注意防火,杜绝火灾隐患。


四、如遇大风天气出行,行人、车辆请远离墙体附近,注意高空物体坠落,以免发生危险。


 五、 高空坠物安全风险和隐患不容忽视,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最后

再次提醒

高空抛物伤人害己

切不可高空抛物!

转发出去,告诉更多人


据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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