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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降价50万,把不是自己的房子卖了......
事情还要从2019年说起,当时蒋某想买一套房子,通过房产中介了解到一套位于江南街道某小区的住宅,并支付了10万元定金给中介。之后,房主称购买该住宅需要全款支付,但蒋某拿不出这么多钱。而因蒋某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遂该笔定金无法退还。
蒋某和从事房产中介的朋友小于在一次偶然聊天中了解到,今年房产生意不好做,提成钱也不好赚。这时,蒋某突然想到自己那套未购买成功的房子,于是她便对小于说自己是该套住宅的业主,现在打算出售,就委托给小于所在的中介,并称成交后让其赚点提成,因是朋友,加上蒋某平时出手阔绰,小于并没有怀疑这套房子的“真实性”。2020年11月30日,小于约蒋某到其店里面谈。因为蒋某对该住宅信息一清二楚,中介店主胡女士便没有怀疑。而该住宅按照市场价应该在530万元左右,但蒋某给出480万的价格。50万的优惠,让双方愉快的达成了口头协议,随即胡女士便转账给蒋某2万元的销售押金。
第二天,胡女士便联系蒋某到店里签买卖协议。协议签好后,胡女士又向蒋某支付了120万元作为购房订金。当问起房产证时,蒋某称自己今天没有带出来,明天才能拿过来。一切看似顺理成章,胡女士欣喜的认为只要静等拿房就可以了。
可让胡女士没想到的是,在协议签好后,蒋某便以各种借口搪塞,迟迟拿不出房产证和房门钥匙,胡女士这才起了疑。
2020年12月4日,胡女士便到其“房产”的小区物业询问情况。物业的回答更加肯定了胡女士的猜测,该房产根本就不是蒋某的,胡女士当即便要求其将支付的122万元返还。但蒋某依旧推脱,还声称这个房产是因为表姐欠了她妈妈一千多万才抵押给自己的,房产证确实是在自己手里的。并且还伪造了转账截图,企图蒙混过关,但胡女士对蒋某已经不报有任何信任,遂于12月18日报警求助。
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受案调查。审讯中,蒋某对自己以卖房子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蒋某,28岁,永康人,经营一家服装店,月入4000左右,平时对千元以上的消费习以为常,民警还发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蒋某先后购买保险、还贷款、购物,已经把胡女士的购房定金花掉了80多万。
目前,蒋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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