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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突然多出52万!男子一通操作后,3人被拘


突然收到已经卖出的银行卡有52万元的到账提示,男子到银行挂失补办了银行卡后,将卡内余额尽数转账给妻子、表弟。谁知,这52万竟是诈骗款,最终,该3人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广东佛山南海小塘派出所在侦查一宗冒充领导诈骗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97万元的案件过程中,发现其中52万元被转到应某的银行卡上,而该卡在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还有取款记录。

获悉该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奔赴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逐步锁定了应某、罗某、李某三名嫌疑人。2020年12月15日14时许,该三名嫌疑人同时出现在南溪区某小饭馆,办案民警迅速采取抓捕行动,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下,成功将该3人抓获归案。

据了解,2020年11月上旬,应某得知有人开出15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手机卡等。见有利可图,随后,应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新的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并打包寄了给买家。

11月19日,应某突然收到卖出的银行卡有52万元存款到账提示。心存疑虑的他,尝试拨打银行客服查询,被告知自己银行卡确实多了一笔钱。面对突然多出的一笔巨款,应某处理的“有条不紊”,他先是到银行挂失补办了银行卡,然后将48万元转账给妻子罗某,后现金取款2万元,转账2万元到自己另一个银行卡账号。

其后,应某又将妻子罗某银行卡内的48万元转回自己其中一个银行卡账号里;想起此前曾向自己借钱的表弟李某,应某又“豪爽”给他转账了20万元。表弟李某收到表哥借出的20万元后,很快就将大部分借款用于还贷和消费了。

目前,嫌疑人应某、罗某、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侦查和追赃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中。

警方提醒,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犯罪。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报道
南都记者 刘军艳  通讯员 李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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