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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你垄断,起诉!腾讯:恶意诬陷,起诉!抖音再发声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反垄断前沿 Author 李玲


昨日(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法院判定腾讯立即停止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抖音的内容,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针对此事,腾讯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

抖音称遭封禁三年
腾讯:其违规获取用户信息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

抖音认为,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自2018年4月开始,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微信和QQ平台上,均无法正常播放。这种情况至今已经持续近三年。但腾讯旗下及其他第三方短视频应用,如微视、快手等,不受影响。

抖音方面表示,腾讯的限制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用户权益,破坏原告等第三方移动应用开发者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行,且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针对此事,腾讯相关负责人回应南都记者称,字节跳动的相关指控失实,系恶意诬陷,暂未收到起诉材料。腾讯方面表示,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上述相关负责人称。

抖音回应腾讯指其“恶意诬陷”:

用户数据不是腾讯“私产”


继腾讯对抖音起诉其垄断作出“恶意诬陷”的回应后,抖音于2月2日晚间对起诉腾讯垄断再次发出声明。

抖音在声明中首先指出,腾讯封禁抖音等相关产品达三年之久,涉及数亿用户。微信封禁最初的理由是“短视频整治”,而在整治期间,腾讯自己却推出十几款短视频产品。

抖音方面还表示,腾讯所谓“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不属实。真实情况是,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昵称等用户数据都属于腾讯公司的“商业资源”,并据此认为,除非腾讯同意,其他任何产品,即使获得用户授权,也不能使用这些用户的相关数据,否则即构成腾讯所谓“非法使用”。与此同时,腾讯旗下产品、游戏及其投资公司却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用户数据。腾讯这种对于用户数据的垄断行为,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创新发展。

抖音称,确实有部分专家和法院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其本质是,这些专家和法官认为,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过用户本人,此前天津滨海法院还因此对字节跳动旗下的多闪、抖音下达诉讼禁令,抖音认为,用户对自己的数据具有绝对的、可完全控制的权利,应该远远高于平台的权利,不应该成为腾讯公司的“私产”。

另外,抖音再次强调,微信、QQ,作为月活用户分别超过12亿和6亿的国民级社交通讯产品,不仅有完备齐全的用户好友关系,而且已经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毫无疑问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下拉查看抖音回应全文↓↓




划定平台屏蔽行为边界,需考虑正当理由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屏蔽行为争议不断。

上个月初,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公开发文称,由于微信开放平台的不开放,“飞书文档”微信小程序已经在审核流程上被卡将近两个月,希望腾讯能够从公平、公正的立场出发,停止无理由的封杀。2020年2月29日,飞书也曾发布公告控诉,飞书相关域名被微信全面封禁,并且被单方面关闭微信分享API接口。

随后腾讯发布文章《在微信里,这些违法行为请绕行》称,部分第三方App通过分享等行为,涉嫌拉取微信关系链、诱导下载,对用户隐私安全造成了威胁。

这种说法遭到字节跳动高管否认,认为飞书既不能用微信登陆,里面的信息和文档都不支持直接跳转微信,不存在“拉取关系链”一说。

南都记者查阅《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发现,若第三方App通过利益诱惑,诱导用户分享及传播外链内容,或者存在违规拼团类内容等行为,腾讯称有权对此进行处理——包括停止对相关域名或IP地址进行访问、阻止相关链接直接打开、在朋友圈对相关内容做不可见处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不止平台之间存在纷争,由于无法通过微信向好友直接分享淘宝、抖音网页链接,有用户曾就此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19年12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腾讯在庭上辩称所涉行为没有实质构成“拒绝交易”,并递交了大量证据佐证微信此举属于行业惯例,具有正当性。

由于证据不足,原告张正鑫现已撤诉。2021年1月初,原告方面透露现在获得了更多证据,正筹备重新起诉。

如何划定互联网平台开放和封禁的边界?有专家曾表示需要结合个案分析,判断平台屏蔽行为合规性的边界在于,平台屏蔽是否有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比如数据安全,保护用户个人隐私等都可成为正当理由。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李玲 徐冰倩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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