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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焕英》出品方之一,又摊上事了


本周四(2月18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文化)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万元。南都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公司所出品电影《被光抓走的人》中出现真实手机号码,致使机主被骚扰,北京文化等被判赔机主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公司官网显示,北京文化(A股上市公司)全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产业链影视娱乐传媒集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约7.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宋歌。

南都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关联一审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原告为曹芸芸,被告为电影出品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合众睿客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案由为隐私权纠纷。

判决书显示,曹芸芸诉称,2019年12月13日以来,每天百余次接到陌生的骚扰电话,骚扰者称在电影《被光抓走的人》里看到了其电话号码。影片中,从1小时25分49秒至1小时27份25秒,主演黄渤与王珞丹相遇的场景取景时将曹芸芸美甲店招牌上的手机号码182××××4116取入电影中,且号码未经后期处理,致使曹芸芸私人电话号码暴露于电影屏幕。


湖北宜昌西陵区法院审理认为,京西公司、合众睿客公司未经曹芸芸准许,私自泄露涉案电话已构成对其个人隐私权的侵害,判决两公司采用技术手段遮挡电影作品中曹芸芸的电话号码,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昨天(2月19日),南都记者在多个影视平台查询发现,目前电影《被光抓走的人》中涉案片段仍未将电话号码遮挡。南都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文化,未获得回应。

官网信息显示,除《被光抓走的人》外,北京文化还参与出品、发行多部爆款电影,包括《你好,李焕英》《战狼》《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

据南都此前报道,1月4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文化”)曾于2020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前报道↓↓ 
多部爆款电影出品方被立案调查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实习生 罗嘉昱 南都记者 刘苗
另据南都此前报道(记者 徐冰倩)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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