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深圳分校一研究生又替考,被当场抓获
以搞定高考录取为由,一名无业文盲说服了两名考生母亲,先办理“高考移民”,后找人代替考试,共有9人参与实施,其中不乏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日前,这起从山东到陕西的跨省组织高考作弊案终审落锤。
2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该案二审刑事判决书,5名组织者共同故意实施组织考试作弊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含缓刑)至两年六个月,2名替考者和2名考生家长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刑期不等的拘役。
这并非首起因组织考试作弊、替考获刑的案件。2015年,南都记者曾卧底高考替考组织,发布调查报道引发全国关注,推动替考和组织考试作弊入刑。
女文盲组织高考作弊
哈工大研究生替考获录取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该案主犯李某英,女,系山东东明县一无业文盲。2017年底至2018年初,李某英分别与两位学生母亲陈某莲、张某仙商议,将均在山东菏泽上高中并拟于2018年参加高考的陈的儿子逯某甲、张的儿子张某甲的户口迁往西藏,便于高考录取。随后,两人通过李某英分别在西藏林芝购买房产,并将儿子户口迁至该地,办理了身份证件,在西藏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
为确保逯某甲、张某甲考上本科院校,2018年4月,李某英分别向两位母亲提议,找人代替考试,二人同意。2017年9月至2018年高考前,张某仙支付李某英7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办理在西藏购房、迁移户口等事宜,10万元用于办理代替考试事宜。
随后,李某英将替考一事委托给该案另一主犯、菏泽一阀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帅办理。李某帅与正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校读研究生的刘某联系,承诺考上“一本”给付报酬4万元、考上“二本”给付报酬3万元,刘某答应并联系同学姚某一同替考。
2018年6月3日,在李某帅的具体安排下,替考者刘某、姚某分别来到咸阳市准备替考,同时李某帅安排该公司员工郝某国、王某驾车来到咸阳市负责接待刘某、姚某,安排食宿,监督、保障替考活动进行。
高考结束后,刘某代替考试的张某甲以489分的成绩被西安武警工程大学密码工程学院录取,姚某代替考试的逯某甲高考成绩321分,未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未被录取。
该研究生再次替考被当场抓获
共非法获利7.4万元
2018年9月,李某英因其外甥陈某某学习成绩较差,便与陈某某的母亲刘某甲商议,将在山东省菏泽市上高中并拟于2019年参加高考的陈某某的户口迁往西藏,便于高考录取,随后刘某甲委托李某英在西藏购买了房产,并将刘某甲和陈某某的户口迁至西藏,办理了身份证件。
随后,李某英委托李某帅为其寻找替考者。2018年5月,李某帅与之前“合作”的刘某联系,承诺考上“一本”给付报酬5万元,刘某予以答应。李某帅安排该公司员工张某宇驾车到咸阳市负责接待被告人刘某,安排食宿。截至当时,已完成的第一次替考与约定好的第二次替考,李某帅已支付刘某7.4万元。
2019年6月7日,在咸阳市渭城区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刘某代替考生陈某某参加高考,在数学考试时被考场监考人员当场发现,公安民警现场将其抓获。
随后,涉案人员相继到案。判决书显示,李某帅因该案非法获利2.1万元,刘某因该案非法获利7.4万元,姚某因该案非法获利5千元。张某甲被西安武警工程大学开除学籍和军籍,并移交公安机关。
南都相关报道曾推动替考和组织考试作弊入刑
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英、李某帅、张某宇、郝某国、王某在高考中,组织考生跨省作弊,行为均侵犯了国家规定的正常考试制度,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予依法惩处,遂判处李某英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某帅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张某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郝某国和王某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年,并处罚金8千元。
被告人刘某、姚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被告人张某仙、陈某莲让他人代替自己的子女参加考试,其行为均侵犯了国家的考试制度,已触犯刑法,构成代替考试罪,应予依法惩处。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姚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张某仙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陈某莲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千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李某英、李某帅、张某仙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对李某英量刑偏重,应予改判。最终,维持渭城区法院一审对其他8人的判决,改判李某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首起因组织考试作弊、替考获刑的案件。
2015年6月,南都记者曾卧底高考替考组织,发现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并在南昌参加高考,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报道发布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通报,参与替考大学生将被开除学籍。同年6月,人民日报刊发评论称,替考已成为“组织”和“产业”,最关键的是违法犯罪成本太低,呼吁“替考入刑”。
南都报道发布后,在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代替考试等纳入刑法范畴。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实习生 王玫清 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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