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游客在长城引众怒,处罚来了!
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我处获悉此消息后,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经初步调查,视频中拍摄的游客刻画行为发生时间为3月21日13时许,地点位于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初步判断游客使用的刻画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画内容为游客姓名。目前,我处已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我处会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2020年4月出台的《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已有多名游客因存在破坏文物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处罚,延庆区12家等级景区已对以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不予接待。
八达岭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们坚决反对并谴责刻画长城、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并将依法严厉处罚。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广大游客爱护文物古迹,服从景区管理,同时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游客破坏文物行为,第一时间向景区进行报告,共同保护好我们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今日(22日)1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官方微博@延庆警方 发布最新通报:
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故意损毁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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