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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起诉学校,索赔162万


发生在1996年1月的南京大学女生刁爱青遇害案,持续引发社会关注。时隔25年,昨日(3月29日)下午,受害者刁爱青的家属对南京大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校方承担侵权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共赔偿162万。

3月30日,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向南都记者确认了上述消息。对于网络对起诉和经济赔偿的质疑声,刁爱华称,父母已年迈,曾多次向南大校方询问案件进展未获回复,赔偿不是首要目的,起诉是希望校方给予说法,其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案件真相大白。

刁爱青。
时隔25年起诉
代理律师披露三大原因

据南都此前报道,“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当时年仅20岁的受害者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大一学生,入学不到半年离奇被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尸体切割超过2000片后抛尸。案发后,南京警方开展大规模搜查,至今仍未找到凶手。据中国警察网报道,2016年1月,针对该案20年追诉期的问题,公安部刑侦局表示警方从未放弃侦查此案。

在国内多个网络社区,南大碎尸案的社会关注度一直极高。3月29日下午,网传受害者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到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递交起诉状,正式起诉南京大学。3月30日上午,刁爱华向南都记者对该消息予以确认。

受害者刁爱青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南都记者,其在2020年2月已接下该案代理。对于原告起诉原因,他透露,刁爱青父母认为南大在校园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并在学生管理上存在过错。

他分析称,1996年1月10日,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其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株连”责罚刁爱青,使其情绪不佳离开宿舍,最后惨遭杀害。当晚,刁爱青夜不归宿,作为管理方南京大学理应及时发现并告知家长,但实际上直到10日后,1月19日,警方发现刁爱青尸体,南大才通知刁爱青父母。此外,证据显示刁爱青被残忍碎尸后,凶手抛尸地点均在南大校园附近,无法排除刁爱青是否是在南大校园内遇害。

家属称父母已年过七旬
望有生之年能破案

3月29日在南京鼓楼区法院递交诉讼状,也是已经50岁的刁爱华,第一次作为受害者的姐姐公开露面。

此前,刁爱华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2020年侦破的另一起南医大女生被害案件,曾让家人看到希望。她表示,当年妹妹能够入读南京大学,对家人来说是意外之喜,谁知成了无妄之灾。案发后,妹妹的事成为其家里的禁忌。

刁爱华说,妹妹遇害的事,对家里每个人的影响都很大,“那时没有心理医生的概念,好多事情我不便跟人讲,跟爸妈不好讲,跟孩子也不好讲。这么多年累积下来,我整个人性格也比较悲观。”

她表示,妹妹遇害25年来,父母曾多次去南京大学讨要说法,南大均以案件尚未侦破为由没有回应。

对于网络对该案起诉和经济赔偿的质疑声,刁爱华表示诉讼的目的不是索要赔偿,起诉是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她表示,如今父母已年过七旬,“我爸爸有股骨头坏死的毛病,走路很不方便。我希望在父母有生之年看到案件破了,这个事有一个了结,让我妹妹冤魂得以告慰,尸骨入土为安。”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黄驰波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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