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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泰国坠崖案,改判!


泰国孕妇坠崖案被告人提起上诉后,当地法院最近将被告人刑期由无期改为10年。5月26日,南都记者从孕妇坠崖案受害者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史大佗处证实此事,史大佗表示将向泰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6月9日,怀有身孕的江苏人王女士与丈夫俞某冬在泰国乌汶帕登国家公园游玩时,被丈夫从34米高悬崖上推下坠落。送医住院后,王女士向当地警方披露丈夫俞某冬试图谋杀她。

2019年6月17日,俞某冬被泰国警方逮捕。同年7月15日,该案在泰国乌汶府法院首次开庭。

2020年3月24日,泰国乌汶府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俞某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判决其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俞某冬提起上诉,并曾申请上诉延期。

经医生诊断,坠崖后的王女士全身有16处主骨断裂,无法正常走路,因伤情严重其胎儿也被引产。2020年5月,拿到一审判决书的王女士和父母,从泰国返回老家江苏。

时隔一年,该案近日在泰国二审宣判,被告人由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十年。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史大佗告诉南都记者,二审法官认为因当事人幸存,属于杀人未遂,被告人构成杀人罪,但不构成蓄意杀人罪,因此改判。

南都记者注意到,当事人王女士曾通过认证微博透露今年以来,其经历了五次手术。5月14日,其发微博披露最近正在“努力站起来”。

获悉该案二审结果后,王女士表示,全家都无法接受该结果。5月26日,史大佗向南都记者表示,二审法院在事实查明方面不够细致,未对细节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当事人王女士对该判决感到失望。其律所将在当事人授权下,上诉至泰国最高法院。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黄驰波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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