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生志愿被同学篡改,家长称老师曾在班群泄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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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15岁中考生霸凌室友并篡改其志愿”一事引发广泛关注。事后苍南县公安局对篡改同学小林志愿的许某翔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但由于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小林的父亲林先生向南都·隐私护卫队表示,志愿遭篡改与老师在班群曾公开学生个人信息有直接关系,这种做法为篡改行为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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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通信逐渐便利,日常信息的传达也更多从“点对点”转变成了“点对面”,在聊天群中公开信息以供填写或核对虽然便利,却也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事实上,因在班级群中公开学生或家长个人信息而引发的师生矛盾近年来并不鲜见。
那么,老师在班级群内公开学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是否属于侵犯学生隐私?若公开学生个人信息造成了志愿被篡改等严重后果,老师及学校是否该为此负责?
中考生志愿遭同学篡改
班群内公开信息曾引矛盾
“志愿填了十几所学校,最后却只剩下一个,去教育局查了后台数据才发现有一个陌生IP地址曾登录系统八次,后来还把账号密码改了。”
据报道,近日,浙江省苍南县温州新星学校的毕业生许某翔篡改了同班同学小林的中考志愿,导致小林被分数线远低于其中考分数的某民办高中录取。随后小林父子前往苍南县教育局查看后台数据,发现曾有陌生IP地址八次登上小林的志愿填报系统账号,删改其志愿并修改密码。
小林父子报警后,警方很快查明系其同学许某翔所为,并对许某翔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但因未满16周岁不送拘留所执行。目前,教育局已为小林对接了新学校。
小林向媒体透露,老师曾在班级微信群内公开包括全班同学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汇总表格,他推测许某翔就是据此破解了志愿系统的账号。
为此,南都·隐私护卫队联系了小林的父亲林先生。林先生认为,小林志愿遭同学篡改与老师在微信群内公开学生个人信息有直接关系,老师和学校也有一定责任。
“登录志愿系统需要准考证号和密码,小林的密码正好又是身份证号加上姓名拼音的组合,二者信息缺一不可。如果老师没有公开过这些信息,或许完全可以避免这类事件发生,这种做法为其他人篡改志愿提供了机会。”林先生说。
南都·隐私护卫队梳理发现,由于在班级群里利用表格、文档统一收集或公布信息较为方便快捷,采取这一方法的学校老师并不在少数。然而,随之产生的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矛盾也逐渐增多。
2018年10月,青岛某小学学生家长王女士在开学初被要求去银行办卡交纳学生午餐费,而办卡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信息。随后班主任在班级微信群发布包括全班40余个家长上述信息的汇总表格以供核对,王女士认为此举造成了安全隐患。学校知悉后要求老师解散微信群,并承诺会加强信息管理。
今年7月,广州市某中学班主任要求家长在班级微信群内发布的腾讯文档上在线填写学生个人信息,包括年龄、身份证号、手机号、户籍地址等。由于该文档为所有人可见,担心信息泄露的某家长便将表格下载,填写完后私下发给班主任却遭到拒绝,称只接受在线填写。两方争论过后僵持不下,家长前往教育局投诉。
专家:
准考证号不是隐私
老师学校均有责任
老师在班级群内公开学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是否侵犯了学生隐私?若公开学生个人信息造成了志愿被篡改等严重后果,老师及学校又是否应为此负责呢?
在8月20日获得通过,并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在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看来,个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应该属于个人信息范畴,而不属于个人隐私。该事件中的侵权行为是别人利用老师的个人信息泄露行为造成的,老师的过错更多在于不慎泄露数据,但并不直接导致篡改志愿这一结果,因此只需在自己有限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我认为应该更多追究直接侵权人的责任。老师虽然存在侵权行为,但也是为了履行职责,因此学校可能也要承担一定责任。”谈及各方在此事件中的法律责任,熊定中表示,涉及到的多个行为人应承担不同的责任。
“首先责任最轻微的是学校,其可能存在管理上的过失,如未能很好地培训老师、未要求老师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等;其次是老师本身行为的不妥当性;最后最严重的是直接侵权人篡改志愿的恶意行为。显然,前两者是‘过失’,篡改志愿的行为却是‘故意’,三方都存在过错。”熊定中直言,“此外,由于篡改者是未成年人,也可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