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官宣!关乎所有广州人
注意!注意!
2022年度“穗岁康”
扩大覆盖人群范围
新增团体投保模式
适度降低免赔额
新增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一)参保人员参加“穗岁康”并足额缴纳保费后,可以按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2.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的合规药品费用和检验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万元。
3.参保人员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急)诊治疗,确因病情需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4.参保人员按规定发生的特殊医用耗材费用、符合条件的精神分裂症参保人员使用长效针剂的个人负担费用、见义勇为人员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以及5种指定病种筛查费用等特定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穗岁康”资金按规定支付。
(二)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或本市其他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上享受“穗岁康”待遇。
属于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享受“穗岁康”待遇后,再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三)在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投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按规定享受“穗岁康”待遇。
(四)具体理赔细则由承保机构在“穗岁康”微信公众号公布。
投保人员应当在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按规定办理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手续并缴纳保费。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费,可以从其个人账户中缴纳。
2022年度“穗岁康”投保方式分为团体投保和个人投保。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单位员工办理投保交费;街道(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社会团体等组织可通过接受捐赠或自筹资金等方式,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人员办理投保交费。个人可为属于“穗岁康”适用人群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投保交费。
▶团体可通过“穗岁康”微信公众号或共保体任意一家承保公司进行团体投保。
▶个人可通过穗岁康、广州医保、广州政府网、中国广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扫描四家承保公司的投保链接二维码办理,或者前往承保公司指定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在2021年度投保时勾选了“自动续保”的被保人,可通过“穗岁康”微信公众号或短信推送的“穗岁康”投保通知的链接确认投保。
具体投保细则由承保公司在“穗岁康”微信公众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