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昨天(12月11日)消息,2021年8月初网上曝出“阿里女员工遭性侵案”以来,事件多次登上热搜榜并衍生多起相关诉讼案。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近日获悉,阿里已经与当事女员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12月9日,周某接受了大河报·豫视频记者的采访。周某表示,确实已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通知中称:2021年8月6日,你通过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等虚假信息,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第1.5.3条“对外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或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事实,或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12月10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总机,工作人员表示查询不到周某及其花名“新月”。自8月事件发酵以来,案件中曾因涉嫌强制猥亵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张某两家亲属曾在网上多次发声,对案件细节及周某最初所写“8000字长文”提出质疑,称周某存在“诬告陷害”。不过,周某仅在8月27日发布律师声明。12月初,原阿里副总裁李永和起诉周某名誉侵权,周某首度接受媒体采访透露自己重度抑郁,对相关案件,表示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处理。周某认为,不管是私下找领导处理,还是投诉无果在饭堂维权,或是在阿里内网发文章,均是在阿里内部反馈问题,从未对外传播。在事情发酵后,她也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没有“对外发表不当言论”。两个案件当事人,一个被公安机关处以最高行政处罚,一个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诉,司法机关的处理证明她反馈的问题并非“虚构”的事实。并且,问题之所以发酵,造成了“恶劣影响”,是犯罪者的恶劣行径,是公司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导致,并不是受害者的过错。周某表示后续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工作上没有犯任何错误,公司无权开除我”。
事件回顾
南都此前报道,今年8月7日,一名阿里女员工在阿里巴巴公司内网发布公开信控诉其领导与客户对其实施猥亵及性侵,该名员工在公开信中称已经报案,等待法律制裁;对于公司方面,该当事人提出: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开除涉事领导,且阿里系的公司对其永不录用。
8月8日凌晨,阿里巴巴就该事件对媒体回应称:决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员工已停职接受警方调查。阿里已对涉嫌员工停职,并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同时,阿里巴巴内部已由蒋芳牵头成立独立调查组,对此事和事发后在公司内举报全过程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全体员工公布调查结果。同时,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发帖,用震惊、气愤、羞愧,表达对阿里一员工涉嫌侵犯女同事事件的感受。8月8日中午,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称,目前,对该警情正在积极调查取证。警方调查侦办结果,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8月9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公布了“女员工被侵害”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嫌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警方正在调查取证。8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该院审查批准逮捕。经该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9月6日,记者从中国检察网获悉,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通报,表示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最新进展:
槐荫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张某涉嫌强制猥亵案
记者从相关方获悉,王某文9月7日凌晨已被释放,张某被逮捕至今仍在关押中。王某文、张某两方家属均声称已向有关部门提交对周某的控告文件,目前暂无公开处置的结果或结论。
针对相关案件的进展及相关法律问题,周某代理律师、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裴杰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该案已分成两个案子。对于王某文案,周某认为可构成强制猥亵罪,涉嫌强奸未遂,代理律师根据周某授权,已对槐荫检察院的不批捕决定向槐荫检察院控申部门提出刑事申诉,检察院已经受理,案件在审理中。
12月10日,周某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内容显示法院已对周某诉张某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起诉状进行审查并立案审理,通知书的落款日期是2021年12月9日。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记者从张某代理律师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王春丽处得知,12月10日其从槐荫区检察院得知起诉消息。
据了解,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有立案、拘留、逮捕、审查起诉,目前案件已交至法院,下一步案件或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