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悬赏10万!珠海多地紧急通告


最高10万元!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
发布通告悬赏征集
疫情防控反走私反偷渡线索

香洲区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香洲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查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香洲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0756-8640983(二)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0756-864480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金湾区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金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金湾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元;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金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海防打私防控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一)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0756-7791422(二)珠海市公安局高栏港分局:0756-7268999(三)珠海市公安局机场分局:0756-86470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市金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高新区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最广泛地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治理行动,扎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防线,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决定实行反走私反偷渡线索举报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提供高新区范围内参与或从事走私活动、偷越边境、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等非法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将予以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举报走私偷渡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一)举报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被认定违法犯罪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每抓获1艘(辆)偷渡交通工具者,奖励10万;每查获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3万元;每查获1名偷渡者,奖励1万元(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以上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确定一名奖励人(单位)。 
三、解释权属 (一)本通告由高新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反走私反偷渡工作专班负责解释。(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四、24小时举报电话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0756-8646910
五、期限: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5日

南方都市报(nddaily)、珠中江大件事(nanduzzj)、N视频综合报道

更多权威信息请关注南方都市报珠中江新闻部官方公众号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