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前夕,男大学生突然被抓!详情披露……
8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方微博通报了数起近日审结的“扫黄打非”刑事案件:
北京审结一起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大学生刚某某以角色扮演的形式拍摄淫秽视频,并通过网络进行贩卖、传播,非法获利数千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上海市审判一起制售非法音像制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日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缓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五万元不等。
安徽省六安市审结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告人张某某、赵某、李某某等5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四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人民币四千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
早前,北京房山检察院披露了上述北京一案的详情。
据透露,刚某某是北京某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在2021年1月至6月间,他多次身着“碎花长裙”“日式高中校服”“洛丽塔”等进行角色扮演,与两名男网友拍摄淫秽视频,并将拍摄的六十余个淫秽视频利用推特、微信、QQ软件等进行贩卖、传播,非法获利数千元。在毕业答辩前夕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年9月,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刚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1月,刚某某因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刚某某回忆,父母从小离异,自己随母亲改嫁后,继父经常动手打他。2021年1月初,其找朋友注册了一个推特账号,之后就在这个账号上发布一些淫秽视频小片段,并在后面附上微信号和QQ号,如果想看视频完整版,就加他微信或者QQ好友,每段视频60-80元不等。刚某某称,这些淫秽视频的内容都是其与其他男性的不雅视频,并且都是自己拍摄的,自己这样做也是为了挣点钱花。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这些人尽快报备!涉5趟列车、8个航班
官员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判了
潘某某(女,23岁),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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