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落实!广州刚刚明确
今日(7日)17时,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2022年总第146场)召开。
广州严格落实将高风险区精准划定至楼栋、单元、楼层和住户的要求; 不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 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来返穗人员不再开展“落地检”和“三天三检”;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居家隔离,也可选择集中隔离; 密切接触者隔离期由原“5+3”缩短至5天。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力在会上表示,即日起,广州市民线上线下购买37种原本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药品无需登记身份证。
今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强调: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从现在起,市民群众在广州购买37种《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均不再需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上报。
她表示,针对当前市民群众需求量比较大的感冒、退热、抗病毒类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专项监测,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保供调度,动员相关生产和销售企业加大重点品种药品的生产储备量。
目前,全市7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的库存量超1000万盒,并且已经储备了30天的生产原料。广州市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产能每天超过1000万人份。
“为保证产品质量,我们加大对生产企业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定期抽查检查,截至目前,在我市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抽检结果都是合格的。”丁力表示。
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白云区:新增高风险区; 增城区:发布《防疫明白卡》; 海珠区:调低风险等级,新增高风险区; 荔湾区: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从化区:解除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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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
有就诊需要可找互联网医院
今日15时许,增城区发布《市民防疫明白卡》。
市民朋友: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专家意见,新冠病毒经过多次变异,目前流行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强,但毒力已明显减弱,广州本轮疫情中90%以上是无症状感染者,10%以下有症状的患者绝大多数表现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发烧、咽喉痛痒、干咳、头痛、全身关节酸痛,以及不想吃饭、拉肚子等症状。大多数患者在24至36小时内缓解症状。请大家科学看待、不必恐慌,切实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第一时间完成疫苗接种,不扎堆,不聚集,近期尽量保持两点一线,外出要严格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必要时规范配戴N95口罩(老人小孩非必要不外出)。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可按照以下指引做好处置:
一、如发现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等症状,不必焦虑,宜居家,多休息,多喝水,尽量避免外出就医奔波,减少感染风险。鼓励家庭自备抗原试剂盒,进行自测。
二、家里常储备一些解热、镇痛等缓解普通感冒症状的药物以及一些中成药(银翘散、藿香正气水、连花清瘟胶囊等)。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也可适当对症服用药物。
三、居家期间,如有就医问诊需要,可登录我区2家互联网医院(微信小程序搜索“广东省水电医院”“友德医互联网医院”),享受线上咨询、对症诊疗和快递送药到家服务,或咨询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如果病情加重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请大家认真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高风险区或者人流密集场所,注意做好通风和手消毒,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有效降低被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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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
调低风险等级
今日15时许,海珠区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二、龙凤街道面房街20号之四。
三、沙园街道水榕北街7号。
四、凤阳街道
(上下滑动查阅)
1.接龙大街7号之一。
2.接龙三巷5号。
3.兴隆大街东一巷12号,东二巷9、16号之一,西三巷10号之二。
4.南边基九巷12号。
5.祥兴一街11号。
6.翔德二巷2号。
7.迎祥南横三巷5号。
8.晓南二街14号。
9.晓南二街35号。
10.紫来大街一巷1号之三。
11.泰沙路56、58号。
12.兴南二街15号。
13.西畔里7号。
14.西畔里大街四巷3号,十六巷8号。
15.西畔里后街三巷2号。
16.康乐南约四巷13、15号。
17.康乐南约四巷21号。
18.康乐南约八巷6号。
19.康乐南约九巷6号。
20.康乐南约九巷7号。
21.康乐中约南七巷4号。
22.康乐中约南新街35号。
23.康乐中约南新街49号。
24.康乐中约南新街65号。
25.康乐中约南新街一巷4号。
26.康乐中约南新街一巷5号。
27.康乐中约南新街一巷8号之一。
28.康乐中约南新街九巷6号。
29.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二巷2号。
30.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二巷3号。
31.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三巷4号。
32.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三巷5号。
33.康乐中约南新街东四巷4号。
34.康乐中约南新街东四巷10号。
35.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7号。
36.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9号。
37.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10号。
38.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11号。
39.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16号。
40.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19号。
41.康乐中约南新街东五巷21号。
42.德胜新村南直街一巷4号。
43.德胜新村南直街二巷3号。
44.德胜新村一巷3号。
45.德胜新村一巷4号。
46.德胜新村一巷5、6号。
47.德胜新村二巷8号。
48.德胜新村二巷9号。
49.德胜新村三巷7号。
50.德胜新村三巷12号。
51.德胜新村四巷4号。
52.德胜新村四巷5号。
53.德胜新村四巷6号。
54.德胜新村五巷2号。
55.德胜新村五巷4号。
56.德胜新村五巷8号。
57.德胜新村五巷横三巷4号。
58.德胜新村五巷横一巷3—5号。
59.德胜新村五巷横一巷7—9号。
60.德胜新村西四巷横2号。
61.德胜新村西四巷横5号。
62.康乐东约南大街13号。
63.康乐东约南大街17号。
64.康乐东约南大街24号。
65.康乐东约南大街25号。
66.康乐东约南大街26号。
67.康乐东约南大街30号。
68.鹭江西街70号。
69.康乐东约一巷14号。
70.康乐东约二巷31号。
71.康乐东约二巷35号。
72.康乐东约二巷36号。
73.康乐东约三巷1号。
74.康乐东约四巷1号。
75.康乐东约四巷6号。
76.康乐东约四巷10号。
77.康乐东约四巷22号。
78.康乐东约四巷23号。
79.康乐东约四巷24号。
80.康乐东约四巷30号。
81.康乐东约四巷32号。
82.康乐东约四巷34号。
83.康乐东约四巷44号。
84.康乐东约五巷1号。
85.康乐东约五巷4号。
86.康乐东约五巷12号。
87.康乐东约五巷13号。
88.康乐东约五巷15号。
89.康乐东约五巷21号。
90.康乐东约六巷9号。
91.康乐东约六巷14号。
92.康乐东约六巷22号。
93.康乐东约六巷26号之一。
94.康乐东约六巷28号。
95.康乐东约七巷5号。
96.康乐东约七巷7号。
97.康乐东约七巷9号。
98.康乐东约七巷10号。
99.康乐东约七巷10号之二。
100.康乐东约七巷13号。
101.康乐东约七巷12号。
102.康乐东约七巷17号。
103.康乐东约七巷19号。
104.康乐东约八巷1号。
105.康乐东约八巷12号。
106.康乐东约八巷14号。
107.康乐东约八巷15号。
108.康乐东约八巷17号。
109.康乐东约八巷26号。
110.康乐东约八巷22号。
111.康乐东约八巷30号。
112.康乐东约九巷9号。
113.康乐东约九巷14号。
114.康乐东约九巷17号。
115.康乐东约九巷18号。
116.康乐东约九巷23号。
117.康乐东约十巷5号。
118.康乐东约十巷7号。
119.康乐东约十巷20号。
120.康乐东约十巷21号。
121.康乐东约十一巷1号。
122.康乐东约十一巷2号。
123.康乐东约十一巷3号。
124.康乐东约十一巷11号。
125.康乐东约十二巷6号。
126.康乐东约十四巷7号。
127.康乐东约十四巷10号。
128.康乐东约十四巷14号。
129.康乐东约十四巷16号。
130.康乐东约十五巷2号。
131.康乐东约十五巷3号。
132.康乐东约十五巷4号。
133.康乐东约十五巷10号。
134.康乐东约十五巷13号之一。
135.康乐东约大街33号。
136.康乐东约大街43号。
137.康乐东约大街86号。
138.康乐东约大街90号。
139.康乐东约新街横一巷2号。
140.康乐东约新街横一巷3号。
141.康乐东约新街横三巷2号。
142.康乐东约新街横三巷4号。
143.康乐东约新街横三巷8号。
144.康乐东约新街横六巷4号。
145.康乐东约新街横七巷2号。
146.康乐东约大街26号。
147.康乐东约大街29号。
148.康乐东约大街29号之一。
149.康乐东约大街53号。
150.康乐东约大街76号。
151.康乐东约大街84号。
152.康乐东约大街92号。
153.康乐东约大街97号。
154.康乐东约大街103号。
155.康乐东约东大街108号。
156.康乐东约南八巷22号。
157.康乐东约中三巷1号。
158.康乐东约中九巷2号。
159.康乐东约中九巷5号。
160.康乐东约中十一巷3号。
161.康乐中约十三巷4号。
162.康乐中约南十一巷横二巷2号。
163.康乐中约南十一巷横二巷11号。
164.康乐中约南十一巷横二巷3号。
165.康乐中约南十一巷横三巷10号。
166.鹭江直街新区西二巷1号。
167.鹭江西街一巷1号。
168.康乐南约二巷2号。
169.康乐南约四巷30号。
170.康乐南约七巷1号。
171.康乐中约池前大街16号。
172.康乐中约南七巷9号。
173.康乐中约南新街东四巷7号。
174.康乐中约南新街东四巷17号。
175.鹭江西街40号东侧。
176.鹭江西街42号(东梯)。
六、南洲街道南洲路129号裕惠苑2栋。
七、琶洲街道1.世港花园D2栋。2.畔江花园B2栋。
(上下滑动查阅)
1.龙潭东环街2号之四。
2.龙潭东环街6号。
3.龙潭东环街7号之二。
4.龙潭东环街25号。
5.龙潭东环街26号。
6.龙潭东环街27号。
7.龙潭东环街28号。
8.龙潭东环街31号之二。
9.龙潭东环街33号。
10.龙潭东环街39号。
11.龙潭东环街40号之一。
12.龙潭东环街42号之一。
13.龙潭东约十巷26号。
14.龙潭东约十巷28号。
15.龙潭东约十巷29号。
16.龙潭东约十四巷12号。
17.龙潭东约十四巷16号。
18.龙潭东约十四巷20号。
19.龙潭东约十五巷1号。
20.龙潭东约十五巷15号。
21.龙潭南约东街3号。
22.龙潭南约东街12号之一。
23.龙潭南约东街12号。
24.龙潭南约东街二巷1号。
25.龙潭南约东街二巷2号。
26.龙潭南约东街二巷3号。
27.龙潭南约东街三巷6号。
28.龙潭南约东街十二巷2号。
29.龙潭南约东街十二巷11号。
30.龙潭南约东街十二巷14号。
31.龙潭南约西街3号之一。
32.龙潭南约西街5号。
33.龙潭南约西街二巷5号。
34.龙潭南约西街三巷1号。
35.龙潭南约西街三巷3号。
36.龙潭西约东街1号之一。
37.龙潭西约东街7号。
38.龙潭西约东六巷6号。
39.龙潭西约东八巷4号。
40.龙潭西约东八巷12号。
41.龙潭西约东八巷20号。
42.龙潭西约东十巷7号。
43.龙潭西约东十巷8号。
44.龙潭西约东十一巷8号。
45.龙潭西约东十一巷14号。
46.龙潭西约东十七巷4号之一。
47.龙潭西约东十八巷2号。
48.龙潭西约东十九巷1号。
49.龙潭西约东十九巷3号。
50.龙潭西约东十九巷5号。
51.龙潭西约西街4号之四。
52.龙潭西约西三巷1号。
53.龙潭西约西四巷9号。
54.龙潭西约西五巷1号之一。
55.龙潭西约西五巷3号。
56.龙潭西约西十一巷3号。
57.龙潭西约西十一巷9号。
58.龙潭西约西十二巷13号。
59.龙潭西约西十三巷3号之一。
60.龙潭西约西十三巷11号。
61.龙潭中约七巷4号。
62.龙潭中约七巷8号。
63.龙潭中约七巷9号。
64.龙潭中约八巷1号。
65.龙潭中约八巷3号。
66.龙潭中约十九巷1号。
67.龙潭中约二十巷5号。
68.龙潭中约二十巷9号。
69.龙潭中约二十一巷9号。
70.龙潭中约二十一巷10号。
71.龙潭东环颖龙一街七巷3号。
72.龙潭东环颖龙一街七巷7号。
73.龙潭东环颖龙一街七巷9号。
74.龙潭东环颖龙一街八巷2号之一。
75.龙潭东环颖龙二街一巷1号。
76.龙潭西约东街23号。
77.龙潭西约东街49号。
78.龙潭西约东街50号之三。
79.龙潭西约东街50号之四。
80.龙潭西约东二巷3号。
81.龙潭西约东四巷4号之一。
82.龙潭西约东四巷5号。
83.龙潭西约东二十二巷34号。
84.龙潭西约东二十二巷36号之一。
85.龙潭西约东二十二巷41号。
86.龙潭南约万年西街西四巷1号。
87.龙潭南约万年西街西五巷1号。
88.龙潭南约万年西街西五巷12号。
89.龙潭南约万年西街西七巷10号。
90.龙潭南约万年西街西七巷13号。
91.龙潭南约万年新三街4号。
92.龙潭南约万年新四街1号。
93.龙潭南约万年新四街3号。
94.龙潭西环街东十五巷8号。
95.龙潭西环街东十六巷15号。
96.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二巷9号。
97.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二巷11号。
98.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二横街9号。
99.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三横街2号。
100.龙潭南约万年东街三横街10号。
101.龙潭南约万年东街2号之七。
102.龙潭南约万年东街29号。
九、官洲街道仑头西约大街四巷8号。海珠区
新增高风险区
同时,海珠区也发布了“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江南中街道
以忠大街3号2楼。
二、凤阳街道
五村兴隆新街三巷3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江南中街道
万寿社区
18026384350(医疗服务)
020-84477216(生活保障)
凤阳街道
五村社区
18933910409(医疗服务)
020-89101946、020-89986070(生活保障)
荔湾区
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17时许,荔湾区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8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通告如下:
一、逢源街道
中山八路5号11楼。
二、华林街道
寺前社区下九路61号。
三、桥中街道
珠岛花园22栋。
四、茶滘街道
花蕾路2号。
五、海龙街道
增滘南约187号、增滘大和东约32号。
以上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从化区解除风险区域
今日17时许,从化区发布了“关于解除风险区域的通告(〔2022〕第70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综合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起,解除以下高风险区管理措施:
一、街口街城内路二巷1栋、2栋、3栋;门口江前5号、6号、8号;门口江前一巷1-3号;门口江前二巷1-5号;门口江前三巷1-4号;门口江前四巷1-3号;门口江前五巷1号、2号;门口江前六巷1号、3号;门口江前7巷1号;门口江前八巷1号、2号;门口江前九巷1号、2号。
二、江埔街沿江南社区御景路4号6栋四、五、六层,大江路17号10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整理:南都官微运营部
另据南方日报(记者 郭苏莹 黄舒旻 李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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