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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莲:已收到首笔执行款
刘鑫(后改名刘暖曦)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9天后,1月20日晚,南都记者从江秋莲处获悉,当天其收到法院转来的案件执行款50500元。当天下午,江秋莲在微博中发文透露,刘鑫成失信被执行人后,很多朋友提醒其要留意“防止刘暖曦出境”,江秋莲表示,“一切有法律程序”。
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因临近除夕,法院工作人员也很忙,她暂时没有了解这笔执行款的详情。
刘暖曦。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除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宣判后,因微博募捐,刘鑫微博被限制提现并永久禁言。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告,1月11日,刘鑫到期未支付约71.94万元赔偿款成被执行人。1月17日,南都记者从江秋莲处获悉,因未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款,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已对刘鑫发布限制消费令,刘鑫将被限制选择乘坐飞机出行,不得在星级酒店等场所消费,并不得购入不动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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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刘鑫的待执行款还有66.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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