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岁老人被要求“证明你妈是你妈”,终于有结果
2月23日,网友“舒哥频道”发视频吐槽,家人在为85岁的奶奶办理户籍证明资料时,陷入了需要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困境。
该网友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证明“我的奶奶是我姑姑的妈妈”,他的叔叔舒先生自2月初开始,在吉林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西三条街派出所、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地来回奔波,20多天过去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拨打西三条街派出所电话咨询此事,对方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要求非常严格,必须在户籍轨迹上查到才能出,现有户籍系统无法查到二人户口交集轨迹。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则解释称,历史原因找不到档案确实没有办法。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长春市公安局督办处理此事。昨晚(2月25日),老人的孙子小舒告诉澎湃新闻,当日18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派出所已经补录了他奶奶1999年前的户籍信息,同时也出具了他奶奶和他姑姑的母女关系证明,目前他奶奶的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本想开“母女关系”证明
派出所却开“无法查到二人系母女关系”的证明
据此事经办人舒先生介绍,已在广州落户的妹妹把母亲接过去同住,为方便以后生活,特别是方便异地医疗费用结算,申请为老人办理当地居住证。按广州现行政策需要提供一份母亲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摘录证明,证明舒先生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没想到难住了在长春的一家人。
据舒先生讲述,早在1995年左右,妹妹的户口已跟家里人分开,之后,随着其他兄弟姐妹们上学、成家,户口本又经历了多次更替和分户,手里也没有“老户口本”可以证明母亲和妹妹的母女关系。2月初,他到辖区内西三条街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工作人员告知“电脑”轨迹里中查不到母亲与妹妹的母女关系信息,无法办理。随后,舒先生又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同样答复无法出具证明,并解释是历史原因。
受访者供图
85岁老母亲奋笔疾书
证明自己是女儿的妈妈
令舒先生和家人更心疼的是,85岁的老人知道这一情况后,不断写“她是女儿妈妈”的证明材料,想寄回老家解决问题。
据“舒哥频道”提供的图片显示,老人在一份手写文件中表示,自己今年85岁,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广州与女儿同住,现在要办理居住证,需要西三条街派出所出一个摘录证明,证明自己是女儿的妈妈。老人不理解派出所为什么不给出具,希望相关领导帮忙解决。同时,老人还称“人还在,户籍档案就找不到了,我认为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职,我要求恢复我的户籍档案”。
受访者供图
工作人员:
户籍系统轨迹上能查到两人关系
才能出具证明
新黄河记者针对舒先生母亲办理广州市居住证面临的问题,咨询广州市“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在社区登记后,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可以办理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需户籍所在地开具;如果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则需要填写一份借住协议,等登记期满183天以后,可携带相关资料申请办理。
舒先生表示,即便等到183天登记期满以后可以办理广州的居住证,但是在老家长春还是没有母亲的历史户籍信息,会给以后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他们的诉求,尽快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
困境解决:
派出所出具证明
长春85岁老人陷“证明你妈是你妈”困境一事有了结果。
昨晚(2月25日),老人的孙子小舒告诉澎湃新闻,当日18时许,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三条派出所已经补录了他奶奶1999年前的户籍信息,同时也出具了他奶奶和他姑姑的母女关系证明,目前他奶奶的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小舒称,2月9日,他的爸爸所在单位出具了一张证明,证明他爸爸和姑姑是兄妹关系,进而证明“姑姑和奶奶是母女关系”,这一证明目前也得到了承认。
2月25日中午,小舒告诉澎湃新闻,此事经媒体报道后,2月24日晚,他奶奶户籍所在地西三条派出所有关负责人告知他们,长春市公安局正在督办处理此事。
“减证便民”仍需大力推进
据了解,让民众“跑断腿”的不合理证明,早就得到中央及地方政府的重视。2020年4月27日,国家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在内的20项证明文件,将不再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而将变更为由居民个人据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居民办事事项涉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等方式来核对事实。
政策的颁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在执行过程中,需具体完善的内容还有很多。除了进一步清除不必要证明、明确证明开具的权责划分之外,信息存储的电子化及跨部门信息共享渠道的设立,将成为推动“减证便民”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有媒体指出,目前,“放管服”改革正向纵深推进,但一些地方简政放权和窗口服务问题仍存,与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
(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综合自新黄河(记者 王立奎) 、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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