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公司,被举报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反垄断前沿 Author 黄慧诗
近日,南都记者获悉,络克(杭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杭州络克)向市场监管部门实名举报卡西欧(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卡西欧中国)涉嫌垄断行为。
据了解,卡西欧中国是日本卡西欧计算机株式会社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杭州络克则曾是卡西欧电子手表在中国大陆地区最大的经销商之一。
“卡西欧中国要求经销商执行严格的价格政策,对违反者实施断供等惩罚措施。”杭州络克负责人应连平向南都记者表示,由于卡西欧中国的断货,杭州络克面临超千万元的损失。
对此,卡西欧中国接受南都记者采访回应称,减少对杭州络克的供货是基于后者屡次违反渠道销售约定,向未经卡西欧授权的电商平台开店销售。
杭州络克:
经销商被要求执行严格的价格政策
根据天眼查,杭州络克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杭州络克向南都记者提供的一份《关于杭州络克公开举报卡西欧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情况通报》资料显示,杭州络克与卡西欧中国从1993年开始合作,杭州络克还曾获得卡西欧中国颁发的年度业绩最大贡献奖、年度最佳合作团队奖等奖项。
杭州络克在上述资料中阐述道,卡西欧中国自2021年9月起,在未沟通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大幅减少供货直至完全断供。从数据上看,卡西欧中国在2021年9月给到的供货量约4200只,此前2019年每月供货量在6000只-11000只不等,2021年前几个月最低也有6000只。此后,卡西欧中国对杭州络克的供货量从4200只逐步减少为2000多只,2021年12月供货量跌到0只。
应连平称,经过沟通得知,卡西欧中国认为杭州络克违反商品管控制度,并就此实施制裁。具体而言,卡西欧中国指的是杭州络克在2021年初为了消化因疫情而积压的3000多万元库存,在杭州络克网店上进行打折销售的行为。
双方进行再三交涉,卡西欧中国在2022年1月-3月期间供货量仍在40只-1309只不等,4月则再次停止供货。此外,卡西欧中国还取消了杭州络克的线上销售授权。
杭州络克提供的资料显示,卡西欧中国的行为导致杭州络克无货可销,不得不关闭门店,辞退员工,面临近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就以上问题,杭州络克两度向卡西欧中国发去《律师函》,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杭州络克在今年2月下旬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办公室递交举报材料。
应连平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杭州络克与卡西欧中国签署的经销大合同中,双方协定的订货量是根据以往销量加上合理备货的数量。此合同由卡西欧公司提供,经销商无法修改条款。
杭州络克方表示,卡西欧中国与其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经销商及其零售店需严格执行商品价格政策进行销售,超出价格政策时需经书面确认。如经销商违反价格政策,卡西欧中国有权通知改正,或终止供货,直至终止合同,取消授权。
据杭州络克,卡西欧中国在供货时即确定了销售价格,经销商不得自行改变,库存商品也需按照卡西欧中国发布的政策通过促销形式处理。
有关零售价格政策指的是,卡西欧中国每周一以书面形式通知经销商当月可供货品的型号、价格、数量及经销商应执行的零售价格。卡西欧中国每月发布“卡西欧手表零售价(零售价后改为参考零售价或建议零售价)清单”,规定各型号手表的零售价和折扣率。
为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杭州络克反映,卡西欧中国还组建市场监督部,通过分布在各地的办事处,明察暗访市场价格,接受经销商之间的举报,核实后进行处理。
杭州络克指出,卡西欧中国在与经销商签订的合同中还包含了以授权方式严格限定线上和线下销售的产品;严格限定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禁止经销商超出范围进行销售;经销商零售店的新开、搬迁、调整、关闭均需获得批准等;经销商不得自由处置库存商品等内容。
杭州络克代理律师、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裘红伟向南都记者表示,杭州络克方提出,卡西欧中国涉嫌在电子手表产品销售渠道与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以及涉嫌滥用中国内地电子功能手表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裘红伟同时表示,杭州络克在举报信中申请对卡西欧中国启动反垄断调查,但至今尚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回应。考虑到反垄断诉讼的复杂性,杭州络克将在反垄断监管部门作出决定后,再提起民事诉讼。
卡西欧中国:
杭州络克屡次违反渠道销售约定
南都记者注意到,《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表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同时该条款还规定,对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对于杭州络克所称“卡西欧中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卡西欧中国回应称:“经咨询律师意见认为,所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需要严谨分析卡西欧中国处在多大范围的市场,以及在这个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作为法律定性的前提条件。在没有法律定性的情况下随意定性卡西欧中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很不负责任的说法。”
对于杭州络克控诉的严格价格政策,卡西欧中国则强调,减少对杭州络克供货的原因只是因为后者违约,在合约范围外的渠道销售,并无其他理由。卡西欧中国称,卡西欧中国与经销商之间达成的渠道销售约定包括经销商不得向未经卡西欧中国授权的渠道销售,不得未经卡西欧中国授权就以卡西欧中国的名义在未经授权的平台渠道开店销售。
卡西欧中国同时表示,针对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一定区分,目的是鼓励经销商在授权渠道加大对品牌宣传和服务品质的投入与建设。如果经销商违反渠道销售的约定,需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卡西欧中国认为,杭州络克在明知渠道销售约定及相应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屡次违反约定,向未经卡西欧中国授权的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可能使消费者难以获得优质的服务体验,扰乱产品渠道销售的秩序,损害其他经销商的市场投入利益,影响品牌形象。因此,卡西欧中国根据约定,减少对杭州络克的供货。
另外,卡西欧中国补充道,关于在线销售授权,由于杭州络克不满足授权标准,卡西欧中国曾进行了多次改善指导,但杭州络克仍未充分符合要求,因此卡西欧中国在授权期间结束后并未更新线上授权。
同时,卡西欧中国提出,相关渠道销售约定是商业实践中绝大部分通过渠道销售的品牌都会对经销商提出的要求,是业内普遍常见且合理的商业做法,同时也符合法律的规定。
卡西欧中国在给南都记者的回应中重申,卡西欧中国与经销商的合作是基于平等协商和共同约定的基础上展开的。在与经销商合作之前,卡西欧中国与经销商协商约定授权的销售渠道,如线下门店或线上电商平台,以鼓励经销商在授权渠道进行投入,不断提升消费者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形象,尊重其他经销商的渠道投入。对于与杭州络克发生的纠纷,卡西欧中国感到非常遗憾,也一直在尝试在法律框架下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并欢迎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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