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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不完,你今天就去跳楼”!她坚决要求离婚……


暑假来临,“神兽”们开启“家里蹲”模式,督促孩子学习的“指挥棒”交到了父母手上。不辅导作业“父慈子孝”,一辅导作业“鸡飞狗跳”。当身边人都“鸡娃”不止,父母难免内心焦灼,但教育孩子的方式方法,却不一定人人都能得其要领。

近日,广东珠海香洲法院就审理了一宗因父亲吼骂孩子引发的离婚纠纷。

一位暴躁失控的爸爸

阿浩和阿诗于2008年结婚,儿子小哲8岁,正上三年级。2022年,阿诗向香洲法院起诉,要求与阿浩离婚,态度非常坚决。

阿诗表示,阿浩经常对她和小哲有家庭暴力行为,让小哲身心受伤,小小年纪已经开始有离家出走、抗拒学习等行为。除了诉请与阿浩离婚以外,她还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阿诗向法庭提交了7段视频和音频,视频的主要场景都是阿浩在辅导小哲做作业。其中一段视频中,阿浩手拿黑色鞭状物站在小哲身边大声吼骂,小哲则坐在桌前,边哭泣边做作业,整个过程中都不敢说话。另外一段视频中,阿浩对小哲说了“你小还可以哭,等大了哭人家说你神经病,只能去死!”“写不完你今天就去跳楼就可以了!”等与学习无关的内容。阿诗还提供了小哲被打后的照片,照片中小哲手臂、腿部均有大片瘀青。

阿浩在庭审中辩称,阿诗从一年前就开始用手机拍摄他管教儿子的场景,认为她是有计划的,因为被她激怒了,才把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阿浩同意离婚,但要求由他来抚养小哲。

一份语重心长的判决

香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阿浩在辅导孩子作业时,手持鞭状物在旁,长时间采用恐吓、谩骂方式,这种暴力程度对一个成年人都足以造成精神侵害,更毋论对一个年仅八岁,且不具备反抗能力的孩子。阿浩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管教孩子的范畴,更多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愤怒,属于家庭暴力。

虽然阿诗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阿浩对她本人实施家庭暴力,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看到自己的孩子遭受这种对待,都是伤在儿身,痛在母心。阿诗因此要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基于阿浩对小哲的暴力教育,为防止家庭暴力代际传递,由阿诗抚养小哲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阿诗主张小哲的抚养权,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阿诗要求阿浩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的诉请,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并没有限定是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从一般人的理性和感受来说,配偶如果侵害其他家庭成员,如孩子、另一方父母等,都必然对另一方身心造成伤害和精神痛苦,因此阿诗因阿浩对儿子小哲实施家庭暴力而主张损害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综合考虑阿浩的过错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酌定阿浩向阿诗支付损害赔偿1万元。

为了让阿浩充分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办法官在庭审和判决中对阿浩开展了全面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中语重心长地写道:  

“在庭审中可以看出,其实你很爱儿子,但法官要提醒你的是,父母能够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并不是钱财,也不是知识,而是一颗温暖坚定的心,让孩子无论在顺境还是在逆境,都能活得清明自在。如果孩子在你这里接受的都是批评、贬低、辱骂,请问他从哪里感受世界的温暖,从哪里学到温暖待人、温暖待己?希望今后你能够克制自己,按照孩子的习性去培养和教育他,而不是让孩子按照你的想法走……”

收到判决书后,阿浩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纠缠阿诗和小哲。

一封真挚恳切的感谢信

考虑到小哲在阿浩长期的家暴行为中可能遭受身心伤害,香洲法院在判后及时启动了心理干预机制,由专业心理老师对小哲进行了长达12期的心理干预,帮助小哲走出暴力阴影,恢复身心健康。


小哲给承办法官写了一封感谢信,稚气的笔迹中透露着诚恳谢意:“我以后会努力学习,长大以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妈妈说,这是我对爱护我的人最好的回报!”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南都见习记者 陈栋 通讯员 肖辉燕 梁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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