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深圳等地齐出新政后,8月31日,广东惠州、中山、东莞迅速跟进落实“认房不认贷”。
惠州
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惠州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落地惠州市场。通知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之日0时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总经理杨红侠分析,今年惠州商品住宅供应规模放缓明显,成交量一季度受疫情放开、经济复苏预期带动,积压的刚需释放了一波,自二季度开始持续走低,库存量处于高位。据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8月1日至30日,惠州新房住宅成交30.5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6.92%,同比减少35.45%。新房供应22.59万平方米,环比减少32.81%,同比减少51.13%。他进一步强调,惠州一直是深圳很重要的刚需安置区,惠州楼市深受深圳楼市的影响。惠州作为深圳都市圈核心成员,深圳向惠州外溢的居住需求会一直持续。8月3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全文如下: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南都记者了解到,“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认房不认贷”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8月30日,广州、深圳相继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中山资深楼市观察者谢仲娟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影响最大的是一线城市。“广州、深圳也在近日宣布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一般来说在市场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稳住房价甚至是回升,周边的二线城市也会受到一线城市房价走势的影响,或在数月之后房价也会有回升。所以这个政策对中山而言,其核心点就是广州、深圳对中山影响最大的两个一线城市,其房价的稳定、回升对中山楼市影响较大”。中山中原首席分析师、战略发展中心总监郭光喜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市场都很期待,但政策受首付比例以及利率优惠的影响较大。“认房不认贷,较大的缓解了购房者的负担,特别是改善性住房需求,比如说某人名下有且只有一套房子,需要换一套面积更大的住房,可以将现有的房子出手卖了,再去买一套改善型的大户型,也能按首套住房执行房贷”。郭光喜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实施,也就意味着即便是名下有房贷,只要在当地没有房产,也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从这一层面来看,对房地产市场来说是一个有着很好促进作用、正面性很强的一个政策。8月3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施行。在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东莞监管分局
2023年8月31日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东莞出台了系列房地产优化政策,大力支持和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2年12月26日,东莞全面放开限购,并调整新房、二手房转让年限;2022年12月30日,东莞落地二手房“带押过户”,推动二手房交易提速。2023年1月9日,东莞降低购房门槛,首套房(无贷款)最低首付20%,利率下限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