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离婚后可三成首付”!当地多家银行回应
深户家庭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再买房可以首付三成?
南都·湾财社记者近日注意到,不少中介在朋友圈发布消息指出,“深户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离婚后名下无房一方再购买首付三成,不再追溯2018年‘7·31’新政离婚两年的限制。”
据了解,2018年7月31日深圳出台对离婚买房的限贷政策,买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房贷的,首付款不低于70%;若无房贷且能提供离婚前无住房证明的,按首付比例不低于30%执行;离婚前家庭仅1套住房,按不低于50%执行。
同该消息一齐传出的,还有一张深圳离婚登记申请预约的截图,图片显示深圳各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全部预约爆满。该图片以佐证“离婚后可三成首付”的传言,有博主耸人听闻地打出“离婚潮来袭”的标题,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末有中介在电话中向南都·湾财社记者推介楼盘时直言,他了解到情况是离婚后无房的一方可以按照三成首付来执行,但当记者问及哪家银行可以执行时,对方表示并不清楚。
那么,深圳的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离婚买房的贷款限制到底有没有放松?
9月5日,南都·湾财社记者咨询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四大行以及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得到的消息均是目前按原政策执行,但也有银行的个贷经理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不排除接下来可能会有政策放松,需要等待官方消息。
中国银行深圳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目前还没有出新的政策,即按照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离婚后无房贷记录首付是五成来执行。但是他同时表示最近可能会出新的政策,按照“三成首付”来做的话还不确定。
工商银行深圳某支行的个贷经理同样表示,现在只出了“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其他具体的细则要过两天才可能出来,现在家庭有1套住房再买房的话首付至少是五成以上。
南都·湾财社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处了解到,目前首套认定的离异追溯期还是两年。“我们暂时得到的通知是,现在离婚(名下无房)不算首套,还是得按照原来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执行。”
另外南都·湾财社记者还从招商银行深圳某支行个贷经理处得到了相同的答复,即离异追溯期仍按原政策执行,目前若离婚不满2年,名下无房、家庭有房、贷款未结清,首付比例仍为七成;若无贷款记录,则首付比例为五成。当问及中介网传银行不看离婚时间的情况,对方表示,“其实还没有落地,他们(个别银行)已经被批评了,你现在再问他们估计也是不可以的。”
至于近期银行限贷政策是否会有调整,上述招行个贷经理给不出准确答复,但建议可以再观望一下,“毕竟新政策刚刚落地,每家银行都在集中了解各种情况,不排除会有变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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