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名下冒出2家公司!一查才发现……
自己莫名其妙成了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监事,导致背负8年的拖欠税款与罚金,还影响自己贷款。河南的王先生今年被这桩糟心事缠上了。几个月前他偶然发现自己名下竟有两家深圳企业,多方求助后得知事情源于他11年前丢失过身份证,怀疑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而现在要撤销冒用登记又处处碰壁。
申请贷款接连遭拒
一查名下竟有两家公司
河南的王先生6月25日致电南都报料称,他两次在线上申请贷款均在1分钟内遭拒,确认没有银行所提示的征信问题后,朋友提醒他是否用身份信息做过担保等。
王先生想起2012年2月丢过身份证,当时隔了1个月就及时补办。不料今年他到广东从事拉货工作,在线申请贷款时突然发现身份信息早被人冒用,在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发现名下有一家企业叫“深圳市富永聚科技有限公司”。南都记者在天眼查平台查询发现,王先生的姓名确实显示为“深圳市富永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拨打上面所留手机号码提示为“空号”。资料显示深圳市富永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从事批发业为主,注册资本100万元。此外,王先生名下还有另一家企业叫“深圳市欧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其为监事,成立于2013年,也是以从事批发业为主,企业注册资本11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目前两家公司经营状态均显示为“吊销,未注销”。
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震惊之余他只想早点把不属于自己的公司注销,以免产生更多麻烦。经朋友指点,今年6月初他前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下文简称“罗湖监管局”),负责撤销冒用身份证信息部门的工作人员查证确认,王先生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市富永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拖欠税款及罚金;其任监事的“深圳市欧诺亚科技有限公司”也已被吊销,也拖欠税款与罚金。得知这种情况不仅影响自己的征信,时间长可能成为黑户,王先生四处求助。
以王先生身份冒名任职股东的企业报税信息。
起诉对象还不明确
走法律途径遇难题
据王先生介绍,罗湖监管局工作人员向其介绍4种解决途径:一是回老家找当地公安部门开具当年身份证补办证明,提供社保信息,做司法鉴定,证明当时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时的签名不是其本人笔迹,但司法鉴定需3600元;二是自认倒霉,到税务局把欠税、罚金补齐,走撤销流程;三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胜诉后直接找税务局撤销;四是到公司注册地的派出所报案,拿到结案证明,再走撤销流程。
刚开始,王先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咨询律师后却发现起诉难度较大,要有具体起诉对象信息,而且立案、审查至少需半年以上。相比之下,他认为报警处理可能更高效。律师认为身份证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只要派出所能立案,就能调查谁用了王先生的身份证信息,找到当时办理人员当面对质,拿到结案证明。王先生查看名下“深圳市富永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变更信息发现,2015年7月14日一个叫“周清”的代理人只冒用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就把他变更为法定代表人,而“深圳市欧诺亚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0日也只冒用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就把他注册为公司监事。
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在罗湖监管局办理撤销无果20多天之后,他再次带着上述证明材料报警,但派出所不予立案,认为王先生应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解决问题。
7月21日南都记者陪同王先生到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咨询情况。
证据有限市监难撤销
需补充证据才能立案
2023年7月21日,南都记者陪同王先生来到深圳市罗湖区税务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告知如果身份信息被人冒用登记,查询欠税金额相当于认领这家公司,后续很难再走撤销流程,需当场补缴欠税。该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前往市场监管部门走撤销冒用登记流程,取得撤销证明后再到税务局处理。“本来想着如果欠税不多,自认倒霉补缴也行,但看到这家公司注册资本上百万,万一查出欠了几十万的税,我可赔不起。”面对未知的税额及罚款,王先生不敢轻举妄动。
随后,南都记者陪同王先生再次来到罗湖监管局。对于王先生多次办理撤销均无果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会根据注册公司的档案材料以及相关物证进行判断,但目前证据有限,不能仅凭王先生几句话就证明公司不是他的。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档案材料上确实有他的签名和身份证信息,是不是其本人所签,笔迹鉴定是关键性证据,需要他去找有资质的机构做鉴定,只要补充这块证据,就可以走立案流程。对于他担任监事的公司,考虑到该职位不承担债务、发票等问题,职位撤销不会对公司状态产生影响,只需他提供当年工作、社保缴纳等证明,可以初步判断他与这家公司无关。”
对于该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王先生告诉南都记者,2013年至2015年这两家公司注册成立时,他还在河南老家工地打工,帮亲戚打下手,没有签合同,工资以现金支付,没有流水记录,时间久了也难以取证。
7月21日,南都记者陪同王先生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信用科办事点,咨询办理撤销冒用登记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信用科室张贴的《撤销冒用登记流程说明》。
律师称承办过类似案件
法律赋予多种救济途径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搜索发现类似案例以往也较多。就在三年前,上海的宋先生与王先生有相似境遇,无意间发现自己被冒名登记为“上海飞莱机电有限公司”监事,宋先生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素不相识,不存在劳动关系,在提交身份证遗失登记单、新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笔迹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后,宋先生以侵犯自己的姓名权为由进行诉讼,要求被告撤销与自己姓名相关工商登记。最终法院判决上海飞莱机电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宋先生姓名的使用,10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撤销与宋先生姓名相关工商登记等。宋先生的案子从立案到最终结案,时间跨度约10个月。有律师对此表示王先生目前还没找到明确起诉对象,走法律途径需要更长时间。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他们曾承办过一起公民被第三人擅自冒名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寻求法律救济的案件,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详细分析与深入检索发现,在我国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采用形式审查的制度背景下,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并引起民事、行政甚至刑事纠纷的案件不少。在其看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受理市场主体的登记申请时,仅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实质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甚至无需当事人亲自到场,仅需代理人提交办理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即可,这样就给了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可乘之机。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自然人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赋予了包括行政、民事、刑事以及执行程序中的多种救济途径,以防止第三人恶意、擅自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申请公司登记并取得不法利益,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点亮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