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蓄意瞒报4死4伤事故,36人被问责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36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12人被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吉坤煤矿矿长、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10人以及江源区中医院门诊科主任、江源区纺织厂殡仪馆馆长等共12名涉嫌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对吉坤煤矿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室主任等8人分别实施行政处罚并撤销执业资格。
15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责任追究:
对3名驻矿安监员解除聘用合同并责令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不得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对江源区应急管理局湾沟镇安监分局局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免职。
对江源区应急管理局煤监科二室负责人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
对江源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批评教育。
对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和执法支队队长、江源区应急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湾沟镇党委书记、镇长、副镇长以及江源区中医院院长、副院长等9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点亮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