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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凌晨,苏钢发声

南都报道 南方都市报 2023-11-28


今天(11月10日)凌晨0时30分,针对近日引起舆论关注的“毒地”风波,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在转让股权时已如实披露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并称陆家嘴在开发施工作业时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


情况说明全文↓

近日,我司关注到网上涉及苏州绿岸项目相关舆情信息,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披露及交易情况


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我司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
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二、地块检测情况
2022年,联合体方与我司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三、2号地块情况


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情况


2016年,我司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我们了解到,联合体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

目前,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我司将与各方一道,把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购房者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尊重生效判决结果,维护司法权威。


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0日
早前报道 ↓↓
一上市公司怒了:索赔100亿元!更多披露
持续发酵!百亿“毒地”索赔背后


双方对存在污染地块意见不一


苏钢集团公告称,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苏钢集团已如实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陆家嘴下属全资公司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举牌,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苏钢集团还称,2022年,联合体方与苏钢集团一致同意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苏钢集团所提及与陆家嘴方一同委托南京环科所做的土壤调查,发生在2022年4月被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后。根据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后续调查结果,2、3、4和13号地块部分点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苯并(a)芘、萘超标)。而根据苏钢集团2014年至2015年的土壤和地下水初步调查结论,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部分区域,其余地块未有污染情况。


根据陆家嘴2022年公告,苏钢集团确在2016年8月挂牌时披露了4号地块存在污染,陆家嘴在得知该情况下,基于对挂牌信息和当地政府的信任竞得绿岸公司股权。但由于2022年4月检测出还有其他地块存在污染,陆家嘴认为“不排除苏钢集团、环境检测机构等存在涉嫌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可能,导致存在严重污染的土地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并在挂牌转让绿岸公司95%股权时隐瞒了相关信息”


苏钢集团在澄清公告中还有未提及的污染地块。除了陆家嘴和苏钢集团目前共同确认的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等7个地块存在污染外,陆家嘴还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环院”)对7号、8号、9号、11号、12号、13号、17号等7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3年6月20日,陆家嘴公告称,根据中环院出具的调查报告,上述7个地块存在局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因子超标。也就是说,陆家嘴方面已确认17幅地块中有14幅地块存在污染事宜。


苏钢集团称陆家嘴造成二次污染


苏钢集团公告中还披露了陆家嘴施工过程不规范及造成二次污染等行为。


据苏钢集团公告,2019年,陆家嘴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不过,按照苏钢集团2014年至2015年所做的土壤调查,2号地块及其附近个别超标点位经风险评估不需要治理修复。而根据陆家嘴2022年公告,苏州绿岸是在该地块上建设完成苏州雷丁学校后,意外发现2号地块存在严重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陆家嘴用于建设学校的2号土地的确发生了土地性质变更根据陆家嘴2016年公告,2号土地原为工业用途,但最后却建起了苏州雷丁学校。2023年8月2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苏州绿岸出具《撤销决定书》,表示2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工业(研发)用地变为教育用地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违反《城乡规划法》,撤销2号地块教育用地调性,将2号地块恢复为工业(研发)用地。目前陆家嘴仍在维权中。


苏钢集团还称陆家嘴造成了二次污染。据苏钢集团公告,2016年,苏钢集团披露报告中已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场地附近开展造成地下水扰动的施工”“场地开挖前必须做好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行环境监理,避免污染物扩散,对周边环境及居住区产生影响”。


但苏钢集团了解到,陆家嘴方在开发建设苏州绿岸地块期间,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地下水阻隔墙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扰动地下水、搬运土壤造成部分环境交叉污染的行为和施工作业不规范造成二次污染的行为。截至发稿前,陆家嘴未对“造成二次污染”等事宜作出回应。



百亿毒地块炸雷!

苏钢、陆家嘴、中国平安谁更受伤?


近日,陆家嘴(600663.SH)、江苏苏钢集团百亿毒地块事件热度发酵,后者控股股东中国平安(601318.SH)也受到关注,2023年11月9日,公司股价收跌3.02%。

南都记者则注意到,相关地块签订转让协议期间,苏钢集团的控股股东还是北大方正集团,中国平安则是在2022年底,才正式以482亿元,接管了方正集团破产重整后的“新方正集团”,并完成股权变更,苏钢集团亦因此易主。

虽然很可能是飞来横祸,但中国平安想要从这场风波中全身而退,也并非易事。  

受毒地块事件影响,中国平安股价11月9日收跌3.02%。

北大方正埋下暗雷
中国平安“膝盖中箭”

苏钢集团始建于1957年,2003年,随着国企改革浪潮,被北大方正集团收购。

联合资信评估公司相关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苏钢集团总资产为115.72亿元,净资产47.4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2.72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0.17亿元。

受钢铁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苏钢集团盈利能力并不算强。值此背景,苏钢集团腾退老厂区,并将名下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17宗地块的使用权打包置入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下称“绿岸房地产”),而后于2016年10月摆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拍卖台,评估值13.6亿元,拍卖底价31.5亿元。

这17宗地块土地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宿舍、幼儿园、加油站等,项目地块红线内使用权面积约65.9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6.4万平方米。

经过激烈竞拍,陆家嘴全资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佳湾”)和华宝信托“安心投资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安心计划”)以85.25亿元总价,联合拍下绿岸房地产95%股份,超出底价约1.7倍。其中上海佳湾出资20.24亿元,安心计划出资65亿元,且陆家嘴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佳二”)认购安心计划20.24亿元劣后份额。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2月2日,北大方正出现首笔债权违约,宣告集团资金链开始断裂,不久后,北大方正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经一系列筛选,2021年1月29日,中国平安珠海华发集团深圳特发集团组成联合体,成为方正集团重组投资者。最终中国平安通过平安人寿出资482亿元,受让北大方正重整后的主体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方正”)66.51%股份,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

如今苏钢毒地块事件发酵,多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留言询问,若苏钢败诉,会对上市公司产生怎样的影响?

从时间线上来看,以“白衣骑士”身份入局方正,进而间接入局苏钢的中国平安很可能属于“躺枪”,不过,如果苏钢败诉,其收购新方正时产生的约200亿元商誉难免承受一定减值压力。

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平安实现营业收入7049.38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879.35亿元。 

毒地块事件曝光已一年半
对应货值113亿元

苏钢毒地块事件并非近日才曝出。

早在2022年4月14日,陆家嘴就曾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关注到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事项,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

“公司就土地污染事宜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报告,并于2022年4月12日获悉环保部门发布信息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初步确认。绿岸公司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工作,并实施了严格管理。”

梳理陆家嘴多份《风险提示公告》可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下称“中环院”)调查发现,绿岸房地产名下14幅地块全部存在污染事宜,污染物包括了萘、苯并[a]芘、V、Co、As、碘化物、氟化物等物质。

当然,每个地块之间受污染程度并不相同,如9号地块土壤中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超标,潜水地下水中毒理学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相关标准;13号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标,但可调查区域内地下水中毒理学指标碘化物超标……

污染被发现时,14幅地块中2号、8号、9号、13号地块已经竣工,12号地块处于开发状态,被紧急停工,其余尚未开发。陆家嘴累计投入工程21.9亿元,对应存货金额113亿元。

截至2023年3季度末,陆家嘴净资产为461.46亿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8.17亿元,扣非净利润为0.96亿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总额为632.95万元。

另从已披露数据来看,陆家嘴购买股份及后续投入总资金约在62.38亿元,安心计划另有44.76亿元出资方有待挖掘。 

陆家嘴起诉五被告
多个公益诉讼同时进行

2023年8月,在收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一系列调查报告后,陆家嘴和上海佳湾、上海佳二将苏钢集团、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苏城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苏州市资规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苏钢集团赔偿100.43亿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其余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南都记者注意到,陆家嘴与各被告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有过多次沟通,但并未达成共识。

2023年初,浒墅关镇政府委托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南环院)出具了针对1号、2号、3号、4号、5号、6号、10号地块的检测报告,并交给了绿岸房地产,但陆家嘴表示“不代表对该报告数据和结论的认可”,后另行委托了中环院进行调查。

2023年9月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7号、8号、9 号、11号、12号、13号、17号地块调查报告与前期已经评审备案的《江苏苏钢集团老区(除未关停区域)土壤初步调查报告》,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牵头组织的调查结论基本一致,故不需要进行备案。

请绿岸房地产对地块个别异常超标点位的土壤按督察办反馈意见清理处置,清理后地块可继续安全利用。

对此,陆家嘴表示“持有异议,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交涉,依法维权。”

起诉苏钢集团、苏城公司的并不只有陆家嘴。目前,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等机构均就此事件提起了公益诉讼,且在后两起诉讼中,绿岸房地产的身份为被告人。 


南都社论

陆家嘴“毒地”案,“被毒者”权益比索赔百亿更值得关注


日前,有关“陆家嘴起诉苏钢集团索赔100亿”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无论从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或是土壤污染占地块总数的比例来看,均堪称惊人。据相关报道与公开信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显示多处土壤和地下水均疑似存在诸多元素大幅度超标,包括苯并芘(煤焦油分离物,有强烈致癌作用,可诱发肺癌)、萘(致癌物)严重超标,这是完全不符合用地标准的。而从地块存在污染问题被发现以来,检测出有问题的地块从4宗上升到8宗再到目前的14宗,存在污染问题的地块竟超过17宗地块总数的八成。
根据当年的挂牌文件,苏钢集团披露的污染情况为,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然而,苏州绿岸公司收到其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调查报告却显示,有7幅土地存在污染,局部区域污染严重;另有7宗地块存在局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因子超标。这和苏钢集团披露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完全不是一回事。
因此,陆家嘴将出具环境报告的相关单位和土地出让方苏钢集团一同告上法庭,并怀疑上述为场地污染调查报告、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的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作虚假报告为“毒地”背书。
市场对于该案的关注,在于超过100亿元的索赔案值,在于市值440亿的国资背景上市公司陆家嘴与苏钢集团的实控股东大蓝筹中国平安的对垒。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陆家嘴在其中不应当是完全无辜的受害者形象。对于经过222轮的激烈竞价、以85.25亿元一举拿下的17宗土地使用权,在明知有土壤污染的情况下,陆家嘴作为开发方,是有责任、有义务对土壤污染情况作尽职调查,而不只是听信土地出让方及苏州方面的环评机构给出的报告。事实却是,到了2021年,陆家嘴旗下的苏州绿岸才在开发过程中意外发现土壤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并暂停开发。此时,部分地块项目已完成开发,部分住宅小区甚至已完成销售并入住了,部分商业和写字楼、学校都已在建设之中。要知道,这17宗土地规划用途包含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加油站,占地近15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方米。若不是意外发现,购房的业主、学校的师生、写字楼里工作的人和所有相关的工作人员,都会成为“被毒者”。
当下,即便“毒地”上的学校未投入使用,亦已有一批确认存在的“被毒者”,即开发建设的建筑工人及已购房的业主。
对于在“毒地”上工作5年的建筑工人或工地上的设计管理者,他们的健康状况如何保障,如何维护他们的权益,他们又能向谁索赔?
已购房的业主,其所在地块是否安全,因土壤污染问题带来的健康及财务损失是否有所弥补?
此外,无论是已开发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开发到一半的项目,或是未开发的污染地块,这批“毒地”必须经过适宜程序的净化确保安全后方能投入使用,不应该有任何人的健康为此埋单。这个过程又由谁来监督,如何得到保障?
无论最后判决如何,相较于一家国资上市公司“被坑惨”,或百亿“毒地”案会对这些大集团的净值造成何种损失,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维护完全无辜的建筑工人及已购房业主的权益,后续土地的净化问题如何跟进与保障?这都是比“百亿大瓜”重要百倍的事。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缪凌云 南都·湾财社见习记者 彭乐怡
评论:南都社论
整合:南都官微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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