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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降了、管理费涨了!城中村租客,直呼无奈

南都报道 南方都市报 2024-01-03



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且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行为处罚的规定。


今年7月,南都记者曾深入调研长湴村、岑村、石牌村及北亭村等地情况,当时不少租客表示,他们实际被收取的电费并非广州夏季最高档电费0.88元/度(点击阅读)


如今条例已实施超过半年时间,城中村电费是否还存在加价现象?租客期待的按目录电价收费是否已经实现?南都记者再次探访了上述城中村。



此前报道:

有租户表示换汤不换药


根据广东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州电价执行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元/度;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元。按照该《通知》,城中村出租房最高应收取电价0.8802元/度。


但在记者此前走访的过程中,不少租客表示电费并未下调。“没有跟房东提过,就当做没发生了。”车陂村租客胡女士表示,她担心提及电费下调政策后,房东会涨房租,所以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按原来的收费标准交。


对此,房东也有自己的一套说辞。在岑村,三四位房东听闻记者前来调查城中村电费情况,细细说起他们所了解的高电费背后的缘由。


首先,房东们一致认为,租户交的只是各自房间里面的电费,但实际上还有很多“看不见”的公摊电费。其次,租客的电费由二房东收,二房东上头还有大房东,在这过程中电费有时会经历层层加价。


还有一些房东需要向村里“买电”:二房东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直接缴纳电费给村里面的经济发展合作公司,实际用电费用和管理费合计起来为1.25元/度的电费,“你看这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只向租户收0.8元/度的电费吧?”


城中村内电费公告栏。


最新走访:

房东想方设法“补差价”


转眼间已来到2023年末,城中村电费加价现象是否还存在?近日,南都记者再次回访了上述城中村。


记者走访发现,已有部分房东按广州夏季最高档电费0.88元/度来收取电费,但会在此基础上加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在石牌村,村内道路纵横交错,小巷弯曲蜿蜒,时有人举着标牌,上面写着“村里租房”“单间”等租房相关信息。问及电费收费方式时,一位房东向记者表示电费为0.88元/度电,但另外要加收物业维护费,“可以理解加起来一块五一度电差不多。”该房东解释,“公摊电费,物业、水电设备维护,还有水泵抽水等服务,房间设备出现问题都是免费维修。”


部分房东则仍然以1.5元/度电费收取,省去计算的麻烦。在长湴村,有二房东称自己包揽了村内多套房源,“我干脆收电费1.5元/度,不然就加收一点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算来算去还是差不多,这样还简单些。”


最后,还有房东以收取电费的不同来定管理费的高低,实行“电费高则管理费低,电费少则管理费加收”的策略。在岑村,一位房东告诉记者,“如果按0.88元/度电收费,就额外收取50块一个月的管理费;如果按1.5元/度电收费,就只收取30块一个月的管理费。”


城中村内的租房信息。


租户:

电费加来加去都是一块五


“电费按政策降了,但没有说收物业管理费不合理呀,这是确实产生的费用。”在记者走访过程中,有房东如此指出。而大多城中村租户则表示无奈。在石牌村,记者碰到一位正在休息的外卖骑手,他透露自己就在石牌村租房,“电费一直按一度8毛8来算,然后额外加上管理费差不多就1.5元。”他表示在这里租了半年,价格一直保持稳定。


在番禺北亭村,许多居民楼栋底下都张贴或摆放着租房信息。村心公园旁,记者遇到正在退租的李女士。她表示,自己租住了将近半年,每月的水费固定为30元,电费按照8毛多/度电计算,并加上服务费。“房间里的电费还分公用和民用部分。”


另一位在员村租住的街坊也表示,“无论怎么算,加来加去都是1块五。”“为什么不投诉呢?”记者问道。“投诉来投诉去,电费降了,最后涨你房租怎么办?”该街坊无奈回答。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出品:南都政法与民生新闻部

采写/视频:南都记者 张思琦 实习生 唐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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