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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至13天假!一地宣布


昨日(9月27日),浙江人大官网发布消息,《浙江省婚假规定》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13天


《规定》提到,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假期。职工休婚假的,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职工选择休婚假的,应当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休婚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一年内休婚假的,经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可以延后半年休婚假。

根据《规定》,职工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前登记结婚未满一年,未休婚假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已休婚假的,可以按照本规定补足婚假假期。

用人单位应当完善职工婚假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休婚假的权利,落实职工婚假假期及其待遇。如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规定》明确了罚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其他用人单位,如果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浙江省此前执行的婚假规定,是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婚假为1至3天


全国最长婚假和最短婚假
相差10倍

据悉,截至目前(2024年9月27日),广东、广西、山东、湖南、湖北、四川等婚假3天。

  • 北京、上海、天津等地婚假为10天;
  • 江苏、海南、贵州、安徽等地婚假为13天;
  • 福建、重庆、吉林、青海等地婚假为15天;
  • 江西、云南、河北、内蒙古等地婚假为18天;
  • 新疆婚假有23天;
  • 山西、甘肃婚假长达30天。

目前,全国各省份最长与最短的婚假之间,相差了10倍。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整合/视频:南都官微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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