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不能任性发微信红包了?支付新规最全解读就在这里!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如果你想我了,就给我发个红包吧!
但是从明年7月1日起,
要想“任性”的发红包,
就会有更多的限制了!
因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在28日落地。
《办法》对我们微信发红包有什么限制呢?
以后还能愉快的利用红包交流感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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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红包金额已超过1000元,还想继续发红包,则需要追加身份认证成为Ⅱ类或Ⅲ类账户,体现小额重便捷,但一定金额以上则需兼顾安全。
看到这里有小伙伴就会问了,
账户还分I类、Ⅱ类、Ⅲ类?
我怎么不知道?
南都君(微信公众号:nddaily)的小伙伴i财君(微信公众号:junziicai)就给大家小小普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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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
对个人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
具体分为三类。
I类账户: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比如居民身份证。该类账户可以进行消费、转账功能,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启年累计1000元。(例如微信钱包)
Ⅱ类账户:需要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但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该类账户年累计余额付款限额为10万元。
Ⅲ类账户:需要通过面对面身份验证,或以非面对面方式,但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开通,该类账户不仅仅拥有消费以及转账功能,还能够进行投资理财服务,年累计付款限额也随即上调至20万元。安全度最高。
特别补充:
1、交易限额相对较低的Ⅰ类账户可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账户,进而提高交易限额。2、这些只是适用于消费者的支付账户,如果是使用绑定的银行卡付款,或者直接跳转到银行网银支付等,则完全不受这些功能和限额的约束。
3、央行表示,可以作为外部渠道验证身份的信息很多,像身份证、学历、纳税证明、保险、征信报告等等可以。
搞清楚三类支付账户以后,就知道要想发小红包,你只需要简单的身份认证后就可以发送,但是有1000元的限额。如果要想“任性”的发红包表白,则需要加强身份验证,升级为Ⅱ类账户。但是要想“土豪”的发红包,那么就需要经过5项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是不是会增加实名验证身份的难度呢?
微信的官方微信号“微信派”今天也对此做了回应:发累计金额1000元以上的微信红包完全没问题。微信红包有通过“零钱”和银行卡快捷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新规主要是针对没有绑定任何银行卡的“零钱”做出了额度限制,通过银行卡发红包是不受影响的。如果一定要用“零钱”发超过1000元的微信红包,只要将I类支付账户升级就可以了。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支付账户的实名认证不会影响便捷性!
目前公安、社保、民政、住建、交通、工商、教育、财税等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征信机构、移动运营商、铁路公司、航空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都运营着能够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也就是说各个渠道的信息都是互通的,我们只要在网上填好自身的真实信息,具体验证都是由第三方机构搞定了,无需我们另外出力!
那被称最严《办法》的落地
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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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还是可以买买买
在今年7月征求意见出台的时候,有很多人对办法中提到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5000元”提出了疑议,表示以后再也不能在网上任性的买买买了。其实从《办法》可以看到,对于用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不属于《办法》规范范畴,不受限额约束。也就是说如果你通过银行网银等方式是没有限额的。
二
免费跨行转账还能继续
网络办法规定,“支付账户不能与非同名银行账户之间相互转账”。这是不是意味着,免费的跨行转账时代终结了?
三
电商经营卖家影响不大
个人生活基本上是小额支付,但是如果是在平台上从事电商经营的个人卖家呢?《办法》会对其产生怎样的影响?
最后
一图读懂网络支付新规
支付升级
客官们可欢喜?
统筹:陈颖、孙铭蔚
i财君:田姣
编辑助理:劳思雅
部分消息来源于一财网、新华社、微信公众号:微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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