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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买车,获赔138万!

江苏新闻 2019-08-18



买车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说

都是一笔大开销,

买来的车子出问题,

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日前,

家住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的嵇先生反映,

自己之前花46万买了辆汽车却遭遇欺诈。

今年6月,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4s店“退一赔三”,要赔偿138万。


2017年6月,嵇先生花46万元在扬州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越野车,然而车买回来不久,就发现有点不对劲。



嵇先生介绍,车拿到手后,他先是发现车的A柱是松动的,后视镜上面的缝隙也非常大,前挡风玻璃没有装正。嵇先生说,当时自己没太在意,然而,拿到车的第6天,他发现车仪表盘左前方蹦了两个玻璃屑出来,他和家人感觉不对劲。



发现问题后,嵇先生觉得可能买到了“维修车”,于是去找4s店理论,但是对方坚称车辆交付时是全新的。嵇先生表示,对方态度傲慢,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解决问题,或给出合理建议。


多次协商无果后,嵇先生找到了江都一家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接手案件后,律师随即帮嵇先生联系了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鉴定,几天后,鉴定中心出具了报告:认定车辆前挡风玻璃确实进行了更换



律师介绍,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在卖消费品时,应当将整个产品的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如不告知,则视为故意隐瞒或掩饰,构成消费欺诈



2018年5月,嵇先生将4s店告上了法庭。今年6月28日,邗江区人民法院对4s店的销售欺诈行为作出了“退一赔三”的判决,首先返还46万元购车款,其次还要赔偿138万元的3倍购车款。据了解,此案是2014年《新消法》实施以来,扬州首例汽车整车“退一赔三”的胜诉案例。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好充足的证据,如发票、合同,包括与商家之间沟通的一些录音录像等内容,以便于将来在维权过程中,有证据进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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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扬州电视台生活圈栏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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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圆圆

责编 / 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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