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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某涉嫌性侵案。鲍某的辩解是否有效?关注12355专家解读


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来源:最高检微博截图


此前消息


烟台警方通报“养父涉嫌性侵养女”:仍在侦查


4月9日晚,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通报备受社会关注的“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某被指性侵养女四年”一案。警方通报指出,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警方通报称,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

  

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截图


专家解读
据报道,鲍某4月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不会触犯法律底线。鲍某的辩解是否有效?前期为什么没有立案?构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标准是什么?团团请来了共青团12355法律专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进行解读:

近日,某公司高管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当时没有立案?

相信这位懂法律的公司高管一定会辩解:女孩已经14岁了,自己没有对女孩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女孩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等等。当时可能也因此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就没有立案。


但这种辩解是苍白无力的,也是明显错误的。为什么这么说?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同意与否,都一律按强奸罪从重处罚。但与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呢?


比如本案,这种共同生活的“养父”与年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呢?


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有个很大特点,就是很多都是熟人作案

我们曾经就2009至2014年六年间媒体报道的1065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进行统计分析。

其中,熟人作案739件,154件发生在校园内,98件由家庭成员实施。

教师、父母、养父母等对未成年人有教育、管理等特殊职责,这种特殊职责本来是要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但如果滥用,那就非常容易实施侵害。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就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了大量调研。我们提供了相关报告和研究资料,提出了很多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我明确提出要对这种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意见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这个司法政策对解决上述我们讨论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意见第21条规定,“对幼女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论处。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意见第9条规定,“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主要是指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我认为,只要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女性发生了性关系,即使该未成年女孩达到了14周岁,一经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刑事立案。

因为是否“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并不像针对成年女性强奸案件那样强调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而更多考察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这种优势地位以及被害人是否存在孤立无援的现实困境,这与针对成年女性强奸犯罪的调查取证方向应该是有重大区别的。

所以,针对这类案件,不仅需要公安机关尽快立案侦查,更需要让案件尽快进入刑事司法的程序,需要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最后的司法裁决。


这条规定专门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点而制定,目的在于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女孩不要受到性侵,尤其是那些来自身边熟人的性侵。我曾经多次就上述条款的规定与基层司法人员、教育系统人员讨论,遗憾的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一规定。

上述司法政策通过近7年来,我也很少见到司法机关根据上述规定办理案件,这个条款似乎休眠了一样。我希望,这位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的案件能够激活这个条款,以保护更多未成年女孩安全健康成长!


事件也引起了许多公众人物的关注,众多明星纷纷发声,关注未成年女童权益。#姐姐来了#冲上热搜话题







紧接着#哥哥也在#的话题也冲上了热搜!






编辑:郑晓升

核校:郭小花

素材来源:广东共青团综合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中国新闻网、广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儿童权利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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