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深圳“限外令”扩大至全市(内附详细限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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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粤B牌号的车主们注意啦!深圳交警发布了“深圳限外区域将调整扩大”的消息:
4月15日起,深圳外地车早晚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限行区域将由原特区内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扩大到原特区外部分中心城区及道路。
深圳交警将从5月15日起开始处罚,之前为1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之后交警将采取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开展查处,高峰期上路的外地车将按照冲禁令处罚。
新增“限外”区域
先看全市总图
团长知道这个图有点小,可能看不清。
所以,特别准备了分解图↓↓
区域一: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
区域二: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
道路:坂雪岗大道。
区域: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道路:宝安大道。
区域: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
道路: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道路:光明大道
道路:中山大道
道路:迎宾路
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的情况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
3、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4、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因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等活动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通行的,应当提前到市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经批准方可按规定通行。
第三次冲禁令处罚
按照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二次警告第三次处罚的措施。此次通告正式实施之日起,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前两次在此次扩大的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罚款处罚。
执行原则
本通告自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7月14日试行,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临时通行证怎么办
如果你是非粤B牌,须办临时通行证!以下是深圳交警提供的临时通行证办理指南↓
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区域、路段内确有通行需要的,按照本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办理《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为《通行证》):
适用对象及适用条件
第一类:中央、省市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第二类:驻深工程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公务汽车,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外地工程建设单位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建设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第三类: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办证部门暂不予受理个人提出的办理《通行证》申请。
通行证有效期限
第一、二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第三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7天以内。
通行证办理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主体
第一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第二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工程建设单位,第三类《通行证》的申请主体为展会、会议、活动的主办部门。
(二)申办资料
1、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四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四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
2、申请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四面);
3、申请表格或申请公函;
4、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提供);
5、会展证明文件;
6、续办需提供原通行证;
以上申办资料需提供电子版(原件扫描或照相)。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网上深圳交警网站上传资料、申请;
2、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材料进行审核;
3、将符合申办条件的材料上报审批;
4、对经审批同意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给予核发非深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
(四)办理期限
自窗口受理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手续。
(五)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2、申办《通行证》的车辆应当年审合格。
3、申办单位必须保证申请车辆是用于公务、工程及其他紧急需要,一般性办公车辆不得申请办理《通行证》。
4、《通行证》必须按照一车一证、车证相符的原则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非粤B牌号的车主一定要收好这份通知!也请周知身边的小伙伴!
编辑:Yumi
核校:steven.zhu
内容整理自深圳交警、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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