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 | 好消息!元旦起办理房屋抵押将不再扣押不动产证
过去不动产证(房产证)在办理了抵押后,原证就会被存到扣押在档案里,抵押权注销后才能领回原证。从2018年1月1日起,西安市民办理有证房屋抵押时,将不再扣押不动产证(房产证)。
过去,西安市民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中,扣押不动产证(房产证)一直作为必要要件之一。不动产证被扣押后,给很多人办事带来了不便。随着西安市民使用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求不断增大,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从明年起将不再扣押不动产证。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副主任 曹峰
很多群众利用自己的不动产证或者房产证 有需要办理出国手续 或者申请信用卡,包括子女上学等,需求就增多,所以针对这种情况,咱们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便民的措施 ,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在房屋抵押过程中,不再收取原证,对原证书上备注抵押信息,由群众来自己保存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对于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当天)之前办结的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有用证需求,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不再提供复印业务,由工作人员在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附记栏备注抵押信息后直接发还抵押人。同时,在此提醒大家,如果抵押人有用证需求,可以拿身份证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如果不急于使用不动产证(房产证),可以暂时不去办理,以免出现扎堆领证的现象。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副主任 曹峰
因为办公条件也有限,建议群众有需求可以前来办理,没有需求的时候就不用前来办理,将来在抵押解除之后,我们一并将原证书退还给所有权人。
来源: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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