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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近期,个别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声称: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的“公寓”不限购

导致很多购房者发出疑问



现在官方的回复来了:



看到了吗?

只要规划为“公寓”用途的

不论土地用途、年限

均在限购范围内


为防止购房群众被误导,西安市房管局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资审科5月10日在办公室门口张贴了提示性《公告》,重申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寓的房屋属限购范围。该公告是对已有政策的解释,并非西安市限购新政。


在此,西安市房管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切勿听信所谓“40年公寓”不限购的传言。对故意曲解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误导群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西安市房管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西安市房管局、西安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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