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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岁女子报案反被22岁辅警强奸!当事辅警被批捕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女子石某某因与前夫发生口角后报警,却被一名派出所辅警借机索要微信号,并以讨论案情为由骗至酒店强奸。18日,沭阳警方发布通报,涉事辅警汤某某已经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小晶(化名)是江苏沭阳人,她称自己41岁,今年4月份和前夫离婚,但并未分居,7月31日晚9时许,因为做生意的事和前夫吵架,她在永安路派出所报警,由于当晚前夫情绪激动行为失控,被派出所民警扣下。“警察让我回家休息,说让他在里面反省反省。”


“走出去大概十五米远,那个人(辅警汤某)就追上来,把我的号码留下,说有事好找我们。”小晶说,随后,辅警汤某就加了她的微信,当天夜里,汤某以了解事件名义和她聊天。


小晶回忆,第二天中午,汤某再次发来信息,约她见面讨论案情,在谈话中小晶提到自己正在收拾东西。随后,小晶开车见到汤某,对方以送他拿点东西为由将她带到一个地下停车场,并称“楼上宾馆里他有一个休息室,比较安全,没人打扰,还不对外开放”,提议小晶若不想回家可以上楼休息。


小晶说,看汤某只有20多岁,和自己年龄差距悬殊,“可以做他阿姨了”,于是没有戒备。没想到在宾馆内,汤某强制与她发生了关系。


随后,小晶发微信质问汤某。在她提供的聊天截图中,可以看到,汤某向小晶道歉。“今天的事都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我确实比你小,对不起,要钱还是什么。”谈话最后,汤某将小晶删除好友。


8月2日,小晶在前夫陪同下,到公安局报警。


18日,沭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2018年8月2日,沭阳县公安局接石某某(女,43岁,沭阳县人)报警称,其被辅警汤某某(男,22岁,沭阳县人,2018年7月24日经沭城街道按程序从退伍军人中招录为辅警)强奸,接报后,沭阳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汤某某控制,并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8月3日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汤某某刑事拘留。8月17日,汤某某被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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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人民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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