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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陕西一男子沉迷网络小说模仿持刀砍人情节致2死1伤


1月28日上午,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平时喜爱阅读网络小说,受其影响颇深,欲模仿小说中持刀砍人情节,遂于2020年7月5日8时许,从家中到凤翔县城后乘坐出租车到凤翔县城关镇大什字东南角老实人超市内购买不锈钢菜刀一把。张某步行至凤翔县城关镇南大街舒雅宾馆门前时,持菜刀朝路边的被害人高某某头部、颈部等连砍数刀,致高某某当场倒地。

张某又持刀追砍站在旁边的被害人仲某某头、颈、肩部数下,仲某某被砍伤后,躲避至旁边的铁皮加工店内,张某仍紧追砍杀,被该店主许某某呵斥后,张某逃离现场。逃离时,张某拦停搭乘被害人张某某驾驶的陕C3T***出租车向其家姚家沟方向逃窜。行驶至姚家沟村时,被告人张某因车费问题与被害人张某某发生争执,让张某某将车开至旁边小路后,张某拿出菜刀向张某某头部挥砍,后张某某弃车逃离,张某追上并再次朝张某某头面部、颈部、胳膊等挥砍二三十刀,致张某某当场死亡。张某将菜刀清洗后掩埋,衣物扔进化粪池中,逃入深山。2020年7月8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姚家沟村一苹果园废弃房内将张某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高某某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左侧颈总动脉断裂、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导致大失血而死亡;被害人张某某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头颅崩裂,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仲某某所受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张某患精神分裂症,在2020年7月5日杀人案中,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作案动机、主观心态及刑事责任能力等焦点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依法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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